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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市全面松绑

  • 发布时间:2015-11-03 07:3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继发改委大幅降低企业债审核标准、交易所新公司债新政之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行动起来,银行间债市迎来一次全面的改革和“松绑”。记者采访了解到,交易商协会日前完成了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等基础性制度文件的修订,其中包括对发行人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和全面放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两大关键性内容,发行的市场化程度和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对发行人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对符合一定资质的企业不再进行发债额度限制意在放开对“高资质”企业的发债限制,超短融全面放开意在放开对“低资质”企业的发债限制,二者形成互补并相辅相成,在目前“稳增长”的背景下,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降低企业短期流动性风险。

  “交易商协会这次创新,其力度可以说史无前例。对原来注册办公室的工作流程进行了一次彻底的精简。”接近交易商协会的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据悉,此次修订后的制度体系首次明确引入了“分层分类管理”理念,其核心在于“信息披露越成熟、投资人认可度越高的发行人,其注册发行将越便利”。

  具体而言,此前,债券发行人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SCP)、短期融资券(CP)和中期票据(MTN)等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均需要进行分别的单独注册,并有相应的额度限制。而在新的“分层分类管理”的模式下,交易商协会参考一些相关指标将发行人分为三个类别,对于其中资质较好的第一类发行人,交易商协会鼓励其在注册环节可实现“打包注册”,即发行人可以注册一个“储架发行”的资格(DFI),涵盖上述三个品种,并在其注册有效期内随时自主选择发行融资工具,没有注册额度限制。不过,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ABN)、并购债等产品,仍需单独注册。

  “放开之后,企业仍需满足债务余额不能超过其净资产的40%的规定,不过,一类企业在注册额度上不再有额度限制,预计市场将快速扩容。”一位银行债券主承人士对记者表示。他还说,“分层分类管理”为主体信用资质高、信息披露成熟的企业提供了更多发行便利,在“储架发行”框架下,企业则可以自主选择发行时点,不会错过最好的发行时点,所谓的市场“窗口期”将逐渐消失,市场波动也能就此熨平。

  此次修订中的另一条,即“企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也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超短融是指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一般发行人信用评级较高,可满足特大型企业对资金的流动性管理需求,在超短融推出以来,已经有过三次扩容。在此前的第三次扩容之后,凡是发行人达到付费模式不同的双评级中任一评级机构出具AA级主体评级,以及近三年内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3次或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50亿元的要求,即可注册发行超短融。“从扩容的历史来看,此前,AA级别以上的企业已经放开,因此,此次放开主要针对的是资质更低的企业。放在当前背景来看,很多中小企业因为流动性不足,银行抽贷很容易,因此放开超短融,可以防范这一部分企业的流动性风险。”上述银行债券主承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分析称,全面放开后,预计大批有流动资金需求的企业将注册超短融,未来有可能进一步替代短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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