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高管疑私分巨额公款 内部低价超限认购股份
- 发布时间:2016-05-14 07:46:03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张明江
内部低价超限认购股份,高管疑私分巨额公款 恒丰银行股改“踩雷”
随着浙商银行3月底在香港完成IPO,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余恒丰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3席尚在资本市场之外。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作为上述3家中体量最大的未完成IPO的恒丰银行,在2015年中期即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的登记、缴费等工作。不过,这项上市之前的准备工作如今却增添麻烦,以董事长蔡国华为代表的高管团队,因持股超过千万股、低于净资产价格认购股份而惹出争议。
“依照有关规定,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超限额持股即违规。而低于净资产认购,应对差额部分予以补缴。”国内知名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表示。
截至发稿前,《华夏时报》记者未能联系上蔡国华置评,而行长林治洪以刚履新婉拒回应。据悉,恒丰银行业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获监管部门批准。
推员工持股为上市铺路
总部位于山东烟台的恒丰银行前身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该行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增资扩股,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城商行、农商行纷纷上市的背景下,2014年底,时任恒丰银行行长的栾永泰对外透露,该行已有上市打算,初定2015年筹备上市工作。
作为公司上市的前置事项,员工持股工作随即提上日程。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恒丰银行于2015年1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后根据此方案制订出《员工股权管理办法》。
《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而定向增发的股份不超过52亿股,股权激励对象为核心员工和价值员工。
《办法》还规定,恒丰依据员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划分不同类级和档次,不同类级和档次人员分别拥有不同的认购额度。
多个信源证实,认购股权工作在2015年3月至5月间完成签字,按照规定,每股认购价格为3元。
2015年恒丰银行的年报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每股净资产为4.47元。“以大幅低于净资产的价格认购,对员工来说是受益的,所以我们并不反对。不过,是否合规,那是管理层去考虑的事,他们认购的数额更多。”一位恒丰中层领导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掌握的另一份材料显示,恒丰从分行行长到员工共分出10个档次,最高一档的认购数量是100万-500万股,而最低一档是0-5万股。恒丰前述中层员工表示,据他所知,总行高管层的认购额度在500万甚至1000万股以上。
低价超限认购股份涉嫌违规
记者核实确定,员工认购股权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自筹,一部分通过融资解决。根据一份认购《说明》,根据员工层级的不同,自筹和融资部分的比例分别是2:8、3:7、4:6,级别越高,个人自筹的比例越低。
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恒丰总行高管层的自筹和融资部分的比例是1∶9,也就是说,个人只需支付认购资产的10%。
“我们内部流传的说法是,董事长的认购额是2000万股,总资产是6000万元,按照10%的比例计算,其只需自筹600万元即可撬起10倍的资产。一旦上市,其身家过亿是大概率。”上述内部人士说。截至发稿前,董事长蔡国华的手机未能接通。
让员工持有股票,让经营者成为公司股东,并通过IPO让他们分享到企业成长的成果,进而激励经营者做好公司的主人,这是员工持股计划正面意义所在。不过,恒丰银行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却惹出巨大争议。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第(二)条第2款规定,“对购股价格低于当时净资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计入资本公积。”
此外,上述《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否则不予核准公开发行新股。”
张雁峰表示,根据上述规定,恒丰银行实施的员工持股工作存在低于净资产认购、超限额认购等多处违规情形。
一位恒丰中层干部还向记者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次,需依法经中国银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而据他所知,此番员工持股计划,并未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高管疑瓜分巨额公款
员工持股争议之外,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也陷入质疑漩涡。记者掌握的一份举报信称,蔡国华存在“涉嫌私分巨额公款”等问题。
一位自称知情的人士向记者提供信息称,2015年3月至4月间,包括蔡国华在内的多名恒丰高管,通过在香港某银行的账户,接收巨额资金,并在境内分行完成提取。该笔资金总额至少在5000万元以上,甚至过亿,由恒丰银行转到香港。
一位关键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证实存在高管分钱的事实,但称具体内容不便细讲。“账户就摆在那里,往来细节一查便知,纪检单位完全可以调查清楚。”他说。
多个信源显示,至少有两名高管承认开户且收到巨款,一个在千万级,一个近800万元。
13日晚,记者多次拨打蔡国华手机,其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蔡国华1965年出生,曾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任烟台市国资委党组书记,2013年12月空降恒丰银行出任董事长。
恒丰银行2014年年报显示,该行前五大股东分别为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1.73%、12.76%、7.67%、6.49%、6.39%。
记者查询工商信息显示,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烟台蓝天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的唯一股东是烟台市国资委。
“从上述资料看来,恒丰银行是地方国资参股的公司,若低价认购股权实施,或涉国资流失问题。”前述张雁峰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