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财经 > 银行 > 银行要闻 > 正文

字号:  

上海银行火速整改:以贷谋私 分行不良贷款率高

  • 发布时间:2016-03-01 17:4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近日,上海市纪委网站发布中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上海银行全面部署从严查处,细化措施,针对问题逐一整改。

  此前,上海市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9月21日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巡视,并于2015年11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组组长高亢,副组长许仁绿、邱耀明向上海银行党委书记金煜反馈了巡视情况;之后,高亢同志代表巡视组向上海银行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高亢指出,2012年以来,上海银行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积极认真,党风建设、廉洁从业和反腐倡廉工作有新的加强,实施新一轮3年发展规划成效明显,盈利水平持续向好。但是,巡视中还是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外地分行不良贷款率高,廉洁从业风险大,人情贷款、关系贷款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涉嫌利益输送、以贷谋私,工作失职、责任缺失;营销费用使用管理不规范,重额度分配控制,轻实际使用监管,存在营销费用福利化、薪酬化等不合规现象;部分建设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标;工会所办经济实体未按规定清理脱钩。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津补贴发放不合规;违规购买、使用消费卡;个别单位存在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问题。

  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高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够强,抓责任制落实的力度不够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比较薄弱,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力、不严。

  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有的“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酝酿沟通、会上审议讨论不够充分,对基层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检查指导不够;选拔任用干部存在薄弱环节,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够规范,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银行在近两个月期间,对人情贷款、以贷谋私、造成国资损失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布。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部分外地分行不良贷款率高,廉洁从业风险大等问题的整改

  (1)关于人情贷款、关系贷款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涉嫌利益输送、以贷谋私的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该笔贷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根据《上海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2011版)》,对5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开除、经济处理等形式的处理,相关处罚信息已上报当地银行业从业人员监管系统。对负有领导责任的3名领导人员采取调离岗位、降级任用等问责措施。同时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核查,并将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认真处理。

  二是总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以制度防患堵漏。修订印发《上海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2015版)》,明确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修订《上海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制定《上海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程》,解决关联交易管理中存在的关联方名单不完整、关联交易管控不严等薄弱环节。

  (2)关于工作失职、责任缺失,造成国资损失等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相关贷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5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处分以及经济处理,相关处罚信息已上报当地银行业从业人员监管系统;同时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将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二是督促分行落实整改、加强管理。分行及时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判整改措施,确定了进一步明确风险偏好、调整资产结构、严把授信条件落实、推进责任体系建设、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客户经理业务素质和综合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整改重点,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强化分行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加强贷后管理和贷款质量管控,强化各环节的跟踪检查。制定《上海银行公司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上海银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进一步加强对贷款质量、用途等方面的跟踪检查,指导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信贷制度,加强对信贷各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各经营单位开展资产结构分析,全面掌握重点板块及客户风险情况,强化名单制管理,进一步强调及时预警、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跟踪到户的管控要求,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确保问责落地。在全行强化“事前确定责任”机制的落地,并对机制执行情况开展专题检查,确保事前明责,防范未然,强化传导“履职尽责、违规问责”信贷文化。充分发挥总行授信问责委平台作用,按季对全行授信问责全流程责任界定和处罚措施进行集中审议,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个案的责任界定过程、问责程序合规性进行现场核查,加强全流程责任界定,及时纠偏个案,统一问责尺度,严格依据《处理规定》落实处罚。完善离职人员问责处罚落地机制,针对出险贷款违规人员离行导致处罚无法落地的情况,进一步明确离职人员离行前违规问责处罚落地程序。

  2.针对营销费用使用管理不规范、乱象多等问题的整改

  (1)关于重额度分配控制,轻实际使用监管的问题。

  一是加强费用源头管理,贴合业务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业务费用。2016年度变动费用预算安排以上年实际列支为基础,总量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是严格业务费用使用管理,按照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列支标准、预算审批及报销要求予以执行。明确各业务条线营销费用使用范围和营销活动要求,规范标准,统筹安排。

  三是加强费用使用的检查监督。对财务核算情况定期通过财务系统进行非现场检查,每年开展财务现场检查。对于严令禁止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2)关于营销费用使用较乱,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某两家支行虚开发票列支、套取营销费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已分别给予了记大过处分及解聘支行行长职务、行政降级的处理。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对其余相关人员已启动问责流程。

  二是明确费用报销的责任主体。制定《上海银行营销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签订承诺书,明确费用使用和管理的责任要求,对于虚构交易、虚开发票或以假发票套取资金的违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最低予以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审批人追究领导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规范性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强调制度执行,加强财务报销规范性,重申对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加强合规和审计监督,每年对经营单位费用使用情况实施合规检查和专项审计,加强事后检查监督,对问题严格整改,不断提升财务报销的规范性、严肃性。

  (3)关于存在营销费用福利化、薪酬化、“行内公关”等不合规现象的问题。

  一是在《上海银行营销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中重申营销费用不得变相用于客户经理个人奖金和津贴的发放,强调营销费用必须按实际用途列支。对用途不实,虚报、挪用费用作为收入的,对个人违规所得从工资中予以扣回,并对责任人予以问责。

  二是严格区分行政管理业务费用、工会经费及党团经费的使用界限。在全行范围重申各类经费使用范围,区分活动性质,据实列支:对与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活动,由行政牵头组织,按财务列支规定在行政管理及业务费用中列支;对与员工关怀、团队凝聚力等相关的活动,由党工团组织承办,并按相应经费管理规定在其经费中列支。严禁业务费用列支各类员工活动费用,一经发现,双倍扣减单位业务营销费用额度。

  三是重申严禁行内“公关”等有关规定,严禁内部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党纪、行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针对建设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查处相关网点装修工程规避公开招标、假招标和瞒报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按《处理规定》,启动问责处理程序。

  二是督促外地分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要求8家外地分行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监督各分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建设工程的过程监控。规范网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变更项目涉及增加投资额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投资额。

  三是理清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明确工程建设及采购的管理责任,强化授权、监督、检查和内控评价。重申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逐级严格审批。总行职能部门出台《工程建设管理指引》,进一步明确从工程立项、报批、招标和付款、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定。要求网点建设工程竣工后,须将招投标资料及竣工资料以光盘形式报渠道管理部工程建设部备案。

  四是对存在假招标和瞒报问题的分行,调整该分行集中采购授权,实行工程建设零权限。对违规装修公司及招标代理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分行装修工程项目。

  4.针对所办经济实体未按规定清理脱钩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关停并转”,推进清理脱钩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工会在组织培训和召开条线会议期间向与会人员发放交通卡的问题,总行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的问责处理。

  三是针对在工会工作会议和职代会上发放交通卡的情况,要求相关领导人员以等值交通卡或等值现金形式全额退还。召开总、分行工会干部专题会议,通报工会条线的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加强总、分行工会负责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

  四是结合上海银行工会的工作实际,制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管控各级工会经费的支出情况,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针对津补贴发放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除退休行领导外,在职及已调往其他单位工作的总行领导及高管已主动退还2013、2014年以消费卡形式发放的服装费、体育锻炼费、疗休养等补贴;今后对退休总行领导不再执行经济补贴。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行领导班子的薪酬、福利及业务支出安排。制定《上海银行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银行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上海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和行领导及高管福利、履职待遇整改方案,规范在职和退休领导干部的薪酬、福利、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

  2.针对违规购买、使用消费卡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令禁止购买使用消费卡(券)。下发《关于一律停止购买、使用消费卡(券)的紧急通知》,明确各单位一律停止购买、使用各类消费卡(券);一律不得以消费卡(券)形式发放职工福利或用于对外营销活动。

  二是加强对消费卡(券)禁令的宣传教育。召开总行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再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次强调了停止购买使用消费卡(券)的禁令,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购买、发放消费卡问题开展专项清理。

  3.针对存在公款吃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查处相关支行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求全额退赔相关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诫免谈话以及经济处罚等处理。

  二是明确标准和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库存物资出入库管理和领用审批制度,实行大额餐费事先申请报批制度,进一步加强事前控制、严格规范管理。

  (三)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针对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形式,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总行和经营单位两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明确工作责任。

  二是印发实施《上海银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机制。每年末开展基层党委书记向总行党委述党建工作,并接受总行党委及全行党员代表的评议。结合经营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开展基层经营单位党组织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促进干部加强自我约束。

  三是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做好“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总行党委与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全行一致目标、层层分解任务。修订《中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形成震慑的作用。

  四是结合巡视、信访查办、责任制检查等工作对基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并将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两个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基层贯彻落地。

  2.针对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基层纪委书记“三转”意识和履职观念。制定《上海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规定(2016版)》,进一步明确基层纪委和纪检干部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等。完善并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强考核监督,督促基层纪委书记牢固树立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即是失职的意识,做到将更多精力投入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基层党委班子成员的合理分工,确保纪委书记抓纪检工作的精力和时间,领导和支持基层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在经营规模较大的基层经营单位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充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三是强化执纪,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加大查信办案力度,对信访线索和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把行内《处理规定》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运用结合好。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除对照《处理规定》给予行纪处分外,同时对照党纪给予相关的党纪处分。

  四是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基层纪委年度工作要点报备总行的机制,总行纪委将逐项对基层纪委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纪委监督主动性和执纪力度,确保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问题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总行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针对全行战略发展和热点问题等坦诚交流,既谈工作,又谈思想,促进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

  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委的检查指导。结合开展行内巡视,将基层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总行巡视组巡视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重点加强对基层党委落实执行议事规则情况的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2.针对选拔任用干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整改个别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坚决纠正,并责成总行人力资源部干部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

  二是印发实施《上海银行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2015版)》,将“三严三实”融入干部选拔评价标准。

  三是举一反三,结合梳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相关工作流程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杜绝类似不符程序的情况再次发生。

  3.针对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紧整改,严格落实干部监督制度。针对个别退休领导人员兼职、返聘未履行报备(报批)手续的问题,已向上级部门书面补报。

  二是围绕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最新精神,认真组织规范清理“裸官”任职岗位管理等11项工作,落实好干部管理监督要求。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