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金融不能只注重“外包装”
- 发布时间:2016-01-14 02:35:0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胡爱善
王勇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这充分说明,绿色发展本身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组成部分,而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又是助推我国绿色发展的金融手段,所以,今年我国的金融机构切莫错过了绿色金融发展的大好时机,而不能只注重“外包装”。
巴黎气候大会
加速推进全球绿色金融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绿色金融(或称碳金融)作为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已成为当今各国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金融举措。全球范围内逐渐形成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以及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分割的区域碳金融市场,已经和正在为全球绿色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而巴黎气候大会的召开,一定会敦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国际金融机构严格按照“赤道原则”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为应对国际气候变化做出贡献。就碳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看,根据彭博新能源金融的预测,到2020年,全球碳信用供给将达到31.30亿吨。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
尚停留在浅层领域
相比于国际同业,国内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的认知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本世纪以来,随着加快转型升级和注重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内银行开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并通过总量控制、行业限贷等手段,限制污染型企业贷款,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截至2014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4.16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6.43%。其中,工业节能节水项目余额3470.1亿元,节能服务贷款余额349.3亿元,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贷款余额565.4亿元,绿色交通运输项目贷款余额1.98万亿元。
但总体而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尚停留在浅层次、碎片化领域,一些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第一,对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意义认识不清。总认为发展绿色金融只是为了履行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为了应付业绩考核、为了给商业银行增加个金融创新的“外包装”,所以,从思想深处对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视度不够。
第二,配套政策有待协调和完善。发展绿色金融本身就是金融机构的创新业务,初期阶段属于摸索期,投资大、见效慢、回报小,而恰在此时,管理层相关配套财税、金融政策也没有建立起来,这就导致金融机构严重缺乏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动能。
第三,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绿色金融业务是一个专业技术非常强的工作,需要与有精通环保、低碳、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设计等专业技术的人才共同研发才能完成。显然,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这方面人才还比较缺乏。
应将绿色金融作为
商业银行新增长点
无论是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大环境,还是国内商业银行转型升级内在要求,是时候将绿色金融作为商业银行的新的增长点了。为此,新的一年,相关金融机构应努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应由央行牵头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框架。中共中央在对“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而要确保绿色金融发展,按照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的话讲,就是必须发展一个绿色金融体系,唯有此,才能有效地推动投资结构和经济结构向绿色转型。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也将写入金融“十三五”规划中。对于绿色金融体系框架,可考虑建立绿色的银行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政策体系和金融评级体系等。
二是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应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新变化,有保有压做好信贷结构优化。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采取有差别、动态化的授信政策。还要围绕绿色行业新特点,打造诸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节能收益质押贷款、绿色设备买方信贷、绿色融资租赁、清洁发展机制融资综合解决方案等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针对绿色项目的直接融资需求,探索碳收益支持票据、绿色产业债务融资工具、碳项目收益债等新型投行类产品创新。
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绿色金融。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平台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绿色金融发展也能为互联网金融营造更好的发展机遇。互联网金融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优势具体表现为成本较低、地域空间受限较少、灵活性较强、对于技术相对较为熟悉,因而需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从政策支持、产品创新、机构合作、风险管理等方面入手,积极践行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四是严格执行绿色金融制度。继2012年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之后,2015年1月19日,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能效信贷指引》。该指引从能效项目特点、能效信贷业务重点、业务准入、风险审查要点、流程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通过专业化、针对性的业务创新和风险管控要求,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产业服务水平提供指导和帮助。
希望商业银行能够为“十三五”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绿色金融支持。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