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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鼓励银行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时间:2015-08-22 03:35:09  来源:东方网  作者:孙璐璐  责任编辑:毕晓娟

    为发挥银行业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工作,21日银监会与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根据自身定位和优势特点,有区别、有侧重地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予以差别化的信贷支持。

  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表示,发改委今年根据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先后推出了包括粮食水利、重大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新兴产业等在内的重大项目工程包。而目前我国投资增速面临比较大的下行压力,其中资金短缺是制约有效投资增长的瓶颈所在,今年1~7月,投资到位资金同比增长6.8%,比投资增速低4.4个百分点。因此,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支持,是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形成有效投资的关键。

  韩志峰解释,投资资金到位少,主要是有两个原因,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大,地方财政收入因土地出让金减少而下降;企业自身资金来源紧张,筹措资金效率较低。二是重大工程多属期限长、收益低的项目,银行对项目不够了解,在信贷支持上自然会比较犹豫。

  据了解,为加强政府、银行与企业等协调配合,强化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发改委投资司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分赴国开行、农发行、工农中建四大行、民生银行、社保基金理事会、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15家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了解金融机构对于支持投资项目所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和推动金融机构对接重大工程资金需求。

  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国开行已累计承诺贷款1.1556万亿元,发放贷款719亿;农发行已审批承诺专项过桥贷款461.85亿元,累计发放28.05亿。

  为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支持,《指导意见》鼓励通过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开展信贷创新;通过灵活运用排污权、各类预期收益权等进行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探索开展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模式创新。

  《指导意见》要求各家银行根据发展定位,有区别、有侧重地进行重点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发挥长期投融资优势,可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中西部铁路公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提供资金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要发挥网络渠道、业务功能协同等优势,为重大工程项目和核心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地方法人机构要围绕重大工程、核心企业的上下游配套行业探索特色化金融服务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其项目的风险管理。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巡视员叶燕斐强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支持,并不表示监管要求的放松,也不会影响银行独立审贷,防范风险仍是第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如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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