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杭州一支行副行长受贿544万获刑
- 发布时间:2015-05-19 09:04: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胡爱善
36岁的平安银行杭州某支行行长陈高(化名)在六年内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诸暨多家企业的贿赂款并在贷款事务上为他人谋利,共计人民币544万元,均用于个人娱乐及生活消费。浙江绍兴诸暨法院日前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陈高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没收财产510万元。陈某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2007年至2012年,陈高先后担任深圳发展银行杭州某支行信贷员、副行长、平安银行杭州杭州某支行副行长。
六年内,陈高凭借自己的年轻有为将自己业务不断扩大,不断升职。
2007年,陈高参加了一场庆功宴。A集团是诸暨当地的明星企业,在07年向陈高所在的支行申请贷款,而陈高是负责A集团业务的客户经理,陈高对A公司的情况较为熟悉,对贷款申请也颇为上心,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为A公司争取到了全额的贷款。
A集团的老总东哥(化名)为感谢陈高在贷款上尽心尽力的“帮忙”,在贷款下来之后,将陈高约到了A公司的食堂,亲自进行招待,感谢陈高在贷款上的“帮忙”和“辛苦”。
宴请结束之后,东哥亲自将陈高送到停车场,并从自己的车后备箱里拿出来一包黑色袋子,塞进了陈高的车中,说是为了感谢陈高的“小小意思”。陈高见如此客气,心以为也就是一些特产,礼品,便也不再推辞,回到家也未进行及时查看。
第二天,陈高想起前一日东哥送的“礼”还放在车中,便拿出查看,发现黑纸袋中竟是一沓现金,总计16万元。“这是第一次,当时我的耳朵都红起来了,以前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的钱”。陈高事后描述到,自己立即打电话给东哥,表示不该收这笔钱。但东哥执意这是陈高应得的“辛苦费”。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收入,陈高内心充满矛盾,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知道收受企业人员的财物就是受贿,是违法的行为,但因为当时自己被一个富阳人骗了钱,刚好也需要还债务,心想着,自己也也并没有违规放贷,所做的也均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的,只是在放贷的数额,时间和手续上给了点方便,于是就把钱收下了。
而这一次贪欲闸门的打开,陈高贪婪的内心开始膨胀。理智已经无法战胜邪恶的自我,慢慢的,便成为邪恶的俘虏。
2010年春季,陈高已成了杭州某支行的副行长,对贷款审批和上报的权利也更大了,当时A公司希望在该支行的贷款额度提高到5000万元,便时常请陈高吃饭娱乐,在一次吃饭中陈高向东哥提到自己报了浙江一大学的EMBA研究生班,中间出了些困难,最好有学校里认识的领导出面帮忙开个介绍信。
东哥立即表示自己与该大学某领导交好,让陈高准备好考试、面试,其他事不用担心。后来东哥的确通过关系,帮助陈高进了这个研究生班,还主动替陈高交了30万元的学费。而陈高亦知道这30万学费是东哥为提高自己公司贷款额度对他的“贿赂”,事后也便未再进行归还。
至案发,陈高先后收受19家企业的贿赂款共计现金544万元。
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高收受贿赂款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陈高在案发前曾退回34万元赃款,并在法院审理期间退清了全部赃款,并预交了510万元财产型款,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一直以业,我们银行很多业务在诸暨,我已经把诸暨当作我的第二故乡,在这里有我很多艰辛的奔波回忆,也有很多自己做错事的忏悔,我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可以好好珍惜以后的生活。”陈某在庭审陈述中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深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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