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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1亿存款离奇蒸发 揭银行贴息存款诈骗陷阱

  • 发布时间:2014-12-26 08:57:09  来源:光明网  作者:陈露  责任编辑:孙朋浩

  “贴息存款”牵出银行诈骗陷阱 1亿现金离奇蒸发

  多则上亿,少则百万的巨额存款,从银行里消失了。

  没有短信提示,没有电话告知,几乎没有任何征兆,钱被神秘地转给了陌生的第三方。

  这样匪夷所思的遭遇发生在至少三位南京储户身上。

  亿元巨款被“黑”?

  “感觉被打了一闷棍。”南京储户王炎形容当时看到ATM机显示余额时的感觉。2013年6月、7月和2014年1月,他分三次在中国银行的苏州相城支行和昆山蓬朗支行柜面开卡存入2500万、3600万和4000万,共计1.01亿。待到2014年7月,王炎在南京市奥体支行ATM机取款时,柜员机显示余额不足——银行卡内的亿元存款总计只剩一百元。

  而另两位储户,杨东于2014年2月22日存入中国银行蓬朗支行200万元,29分钟后,钱被转走;同样29分钟后,马爱玲存到该支行的500万元也被转走。

  诧异中的王炎随即到银行大厅查询,查询的结果加剧了他的恐慌。存入相城支行的6100万元被转入名叫邱爱玉的个人账户,而存入蓬朗支行的4000万被转入法定代表人为丁天立的对公账户:苏州援朝商务有限公司。

  不同于王炎的自己发现,杨东和马爱玲则是通过来自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的电话才获悉巨款消失。

  对于款项的转账对象邱爱玉、丁天立,三位储户均称,闻所未闻,“根本不认识”。

  发现存款失踪后,王炎赶到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投诉。该分行行长最初认为这不可能,安排其下属“三天内解决这一问题并半天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进度”。但是王炎没有等到电话。

  等到2014年9月,再次交涉时,苏州分行的两位工作人员建议他直接去起诉中国银行。

  “为什么要我起诉银行?我的钱是经柜台工作人员存入银行的,怎么需要通过起诉才能拿回来?”王炎说。

  2014年12月19日,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相关人士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确认巨款被转账的事实,并称公安部门已经立案,江苏省银监局、中国银监会已介入调查,事情的真相尚待进一步调查。

  而该行蓬朗支行的行长已经投案自首,一桩发生在银行系统内部的金融案始露冰山一角。

  至于受影响的规模,苏州分行工作人员承认,“可能不止这三位”。

  灰色“贴息存款”

  身居南京的王炎们为何舍近求远,要将巨额资金存到苏州市两家支行?

  王炎称,一年多前,一位理财经理给他介绍业务说,这两家支行为了吸储,正在开展“贴息存款”业务,利率约为15%,比正常存款利率要高很多。

  身家过亿的王炎身边一直不乏这类理财经理,也多次听说过银行业内的类似业务,以为撞上了“好事”,异乎寻常的高额利息,多少让他放松了警惕。而在储户杨东看来,不管利息多少,只要将钱存入银行就是最安全的理财方式。

  存款的当天,在银行大堂,银行柜员登记了他们常用银行卡的账号。存款后不久,三人名下的银行卡分别收到640万、61万和30万利息的短信提示。一切显得那么顺当。

  所谓的“贴息存款”,一位亲历过“贴息存款”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为了吸储,银行承诺给储户在国家规定利率以外更高的利息,以10万元为例,定期存款一年利率为3.3%,利息即为3300元;为了吸储,“贴息存款”中银行私下给予储户6%的利率,但在存款单上利率仍为3.3%,而多出来的2700元利息银行会悄悄打到储户卡上。

  “本金越高,利率越高。”这位工作人员说,“这其实是银行业的潜规则,是一项非阳光业务。”在他们看来,“有市场就有需求”。只要银行对存款业务量存在考核,“贴息存款”就有存活的土壤。

  “热钱较多的江浙一带,早已形成活跃的市场。并且业务已蔓延至全国,除海南、新疆、内蒙古等少数省份,其他诸省份均有涉及;上自省级市,下至小县城,甚至国有银行也有涉及。”《中国证券期货》杂志曾专门刊发署名文章报道此类现象。

  直到2014年9月11日,所谓的“贴息存款”业务才被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文禁止。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列出的第一条违规手段,就是“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的高息揽储吸存”,即“贴息存款”。

  对于涉嫌“贴息存款”业务,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的工作人员陈伟雄坚决否认。“我们绝对没有这个业务的”,陈说,这是银行违规员工自己诈骗储户的手段,“‘贴息存款’一经查出,是要被银监会严惩的。”

  作为佐证,陈伟雄提到了一个细节,王炎们存款当天收到的贴息款并不是由中国银行打出的,是被转账后不久,被转入账户返还给他们的。而王炎们则称,在银行柜台存款后短时间内就收到贴息款入账的短信,他们当然会以为钱来自银行,而非另有其人,“短信上也没有显示钱的来源信息”。

  另外值得一提的细节是,在王炎转账的业务单据上竟有他本人的签字,苏州分行一位人员认为,银行暂无法确定王炎与转走存款的账户是否认识。言外之意是,如果双方认识,说不定钱已回到王炎手中,现在又来试图多套走银行1个亿。

  王炎对此推测表示不满,并称一定要弄个清楚,捍卫存款更要捍卫清白。他并不否认转账单上的字是“自己的签字”。起初,他从警方获知这一消息时也懵了,事后回忆,他怀疑这张经他签字的转账单就是在柜台开卡时混在该项业务的众多单据中一起签了,“谁能想到银行窗口递出来的单子会有陷阱?”

  是银行“灰色业务”惹祸,还是内部员工内外勾结诈骗存款,更或者是储户设套,骗取银行赔偿款,究竟谁在黑谁的钱,公安部门和银监机构已经介入调查。

  巨额存款如何消失?

  据王炎回忆,当时他在柜台存款时,本人就在柜台边,但银行出具的《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单》均非本人填写。另外,属于必填项的手机号码也没有要求填写。杨东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蓬朗支行办理业务中,支行负责人交待柜员只开通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提醒都不需要开通。

  这些事后回忆出来的可疑细节,让储户们认为,他们面对的可能是一场早有预谋的骗局。

  事实上,对于大额柜台转账,各大银行均有严格的监控系统。据银行内部人士透露,涉及大额资金,各个银行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但至少会有柜员办理和营业经理复核两道关口。管理严格的银行,甚至需要柜员和营业经理的指纹或授权卡登陆方可办理。而数额巨大者,负责零售的行长也会知晓甚至亲自到柜台审核。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亦解释,针对大额转账,他们有两种手段来把关,即远程监控和柜面监控。其中远程监控尤为重要,即在柜员办理转账,业务经理刷卡复核后,还需要将办理业务的储户身份证、银行卡、办理事项和办理过程业务单据拍照上传到分行系统,由分行专门负责远程审核的团队进行审核。据陈介绍,中国银行大额转账一般是使用远程监控。

  但在这个环节上,2014年12月15日,苏州分行有关人士事后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王炎们的转账业务根本就没有用到远程监控。

  苏州分行受访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如果职员存心想把钱转走,是很容易规避远程监控的,“机器毕竟不是人”,如果机器坏掉,就会使用柜面监控,即业务经理审核。而是否只使用柜面监控,“是可以操控的”。

  如今,苏州分行称,银行系统一般只保存一定时效期的柜面交易视频,王炎们的记录均已超过时效,柜面交易的细节已经无法查核。

  即便远程监控被规避,银行系统还应有最后一道关卡,即“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规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10个工作日内转入转出20万以上的大额资金时,“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依据人行的相关规定,王炎们的单笔200万到4000万存款,“当天进当天出”的转账时间,均属于应该“记录、分析、报告”的范畴。

  当南方周末记者询问这些转账为何不作为“可疑支付交易”记录并及时报告时,苏州分行受访代表回应,“中国银行有严格的规定,客户的信息我们是不能随便去查的”。

  蹊跷的细节还体现在转账交易单上。在王炎出示的其3600万被转出的“个人业务交易单”上,金额处手写着“36000000”,有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称职的银行从业人员都不会这么写”,至少要有表明数字含义的“¥”符号;而且2500万被转出的“交易单”上,金额一栏甚至是空白,但2500万仍悉数被转出。

  王炎怀疑,这其实是一起有预谋的、员工内外勾结诈骗储户存款的刑事案件。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的证实,他们“基层分行监管中存在薄弱环节”。

  12月5日,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更新微博声明中提到,“苏州分行原员工陈华、周恩祥已被警方控制”。南方周末记者获悉,二人被控制的罪名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控制前,周恩祥的身份为中国银行昆山市蓬朗支行行长,陈华为相城支行负责审核的业务经理。

  中国银行何时解决

  银行和警方的调查正在继续,但对于储户而言,王炎们更关心的是钱何时能取回。

  储户们认为“钱是存给中国银行,不是存给个别犯罪的员工”。中国银行总行相关人士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达了两点意见,第一,在这一涉嫌诈骗的事件上,中国银行不回避基层的监管责任,但本身也是受害者,个别人的作案危害了银行整体的声誉。第二,对于储户的利益,中国银行会负责任地予以协调解决。

  据悉,中国银行总行在获悉事件的第一时间已就基层分行监管进行完善,并排查相关情况。

  但在解决的路径和时间表上,双方的分歧明显。中国银行方面认为应坚持“先刑后民”,即刑事案件调查清楚后,再进行储户存款的民事处理。

  而王炎们等不及,刑事侦查需要多久,何时结束,均还是未知数,而这上亿的存款在此期间的财务损失,怎么办?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张远忠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只有民事案件的处理需要依据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时,这样的处理方法才合情合理;在民事案件责任清晰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先处理民事案件。”

  民事责任清楚,这是中国银行与储户杨东、马爱玲12月15日曾达成的共识。经过4个多小时的交涉,苏州分行监察部总经理刘某曾给出了回应——“12月31号前,一定给储户一个解决方案”。

  但四天后,12月19日,受访的苏州分行人士,又否定了先行解决的可能性,他说,“我们不是私企,不是一个人决定赔钱就能赔钱的,需要严格的程序和机制”。即使先民后刑,也需要法院或者某个第三方机构给出这样的判定或通知。

  中国银行总行亦承诺,法院给出判决后,银行该负的责任一定会负,受害储户要有耐心等,要相信中国银行。

  “我们等不起,”坐在南方周末记者面前的三位受害人倍感焦虑,“我们的一天和银行的一天不一样。”

  等待的日子里,还有更令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方面告诉储户马爱玲,她当时从柜台窗口得到的存款单,经证实是假的。

  对于储户们而言,时间并不仅仅意味着损失,他们更担心,如果再有更多类似的“意外”出现,会让事件变得越来越复杂。(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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