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试点“创业贷” 支持创业型小微企业
- 发布时间:2015-03-30 10:42:03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胡爱善
3月初,兴业银行在上海、深圳、广州、南京、重庆、厦门等6个城市试点推出“创业贷”,降低门槛,采取自然人保证的担保方式,无需提供其他抵质押物,授信有效期一年,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创业贷”的推出正当其时。试点半年之后,“创业贷”将在兴业银行全国分支机构推开。
兴业银行的“创业贷”正是面向处于起步阶段和发展初期,未来行业前景看好,企业和项目具备成长性和发展潜力,企业主诚信经营,有一定从业经验、技术水平及资产的创业型小微企业客户。
“我们通过标准化、工厂化作业模式有效缩短了业务流程,并下放授信审批权限给分行自行办理,提升了办理效率。”参与“创业贷”产品设计的兴业银行小企业部业务骨干杜钒介绍说,第一轮审批由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尽职调查结果打分,对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资信与资产状况、从业经验、创业团队情况等进行评分;第二轮由分行小企业部负责人、小企业风险团队负责人和小企业专营团队负责人组成的“三人审贷小组”与实际控制人面谈,进一步评判企业发展潜力,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
现阶段“创业贷”主要支持科技型、消费型和生产型三种创业型小微企业客户,其中消费型即包括消费者认可度和接受度高的业内或区域知名品牌、特色品牌的连锁店、加盟店、代理商、互联网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