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的高收益必定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者投资金融产品时一定要有相关金融知识储备,这样才能真正了解产品,达到理性投资的目的。下面为您介绍资产管理产品相关知识。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中规定: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投资者在市场上看到的产品分类看上去比资管新规中的要复杂很多,这是因为资产管理产品具有多面性,除了投资标的,还有风险收益特征、净值处理方式、投资策略等不同维度。一只产品可以同时满足多种分类标准的特征,管理人为了便于投资者识别和记忆,可能对不同特征进行抽取组合,体现在产品名称和销售分类中,比如开放式净值型产品、量化多策略、现金管理、地产股权等。但不管产品名称和销售分类如何丰富变化,必然是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和混合类中的一类,在资管新规的投资性质分类中找到相应的位置。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