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尽职免责制度是一把“金钥匙”。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近期多家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执行标准,调动信贷人员和基层分支机构的积极性,从“惧贷”“惜贷”转变为“敢贷”“愿贷”。
金融与风险相伴相生,有风险并不等于失责,关键要看是否履职尽责。业内人士认为,做好“尽职免责”也意味着要做好“失职追责”,银行接下来应进一步明确两者界限,切实解除基层信贷人士的后顾之忧,更好处理风险防控与业务发展的关系,让普惠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适用对象扩大 为信贷员松绑减负
“我行有个客户经理报了一笔担保基金业务,为一家科创小微企业申请贷款300万元。但实际上,这家企业已经有成熟的产品和技术,马上进入订单爆发期,为什么不能给他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华东一家城商行小企业金融部兼科创中心的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小微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弱、经营不确定性大,在实践中,出于贷款发生不良后被追责的担忧,基层信贷人员常有“惜贷”的现象,影响了银行业务发展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但如今,事情迎来了变化。今年下半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适用对象扩大至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等重点领域贷款,细化免责、追责情形,切实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现在对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科创小微企业,由科创中心直接问责,能更好做到‘一旦出了风险,尽职免责’。”上述城商行小企业金融部兼科创中心的负责人说,“应贷尽贷”背后应有“应免尽免”,客户经理不扣减绩效,也没有任何纪律处分,遇到好项目才敢贷、愿贷。
明晰操作指南 解除“惧贷”忧虑
银行信贷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通过明确“七大免责情况”和“七大不得免责情况”,为银行办理普惠金融业务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有助于减少银行从业人员的顾虑,对于构建敢贷、愿贷的普惠信贷机制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尽职免责正在落地生根,我所在的银行制定了较为明确的尽职免责条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贷款可以予以免责,也规定了可以免责的贷款笔数。”江浙地区某家城商行的支行行长告诉记者,如果超出“七免”“七不免”规定范围,一般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核查和责任认定,客户经理只要是按照要求做好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基本上可以免责、减责。
据了解,一直以来,在尽职免责落地过程中,因为信贷业务的完整流程复杂,普惠信贷条线上不同岗位、不同贷款产品的尽职免责标准皆有所不同,所以难以准确界定是否尽职。
“尽职免责难以落实到位的关键,主要在于缺乏明确的、可量化的标准、边界。如果免责标准过于宽松,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如果标准过于严格,就起不到作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通知》进行了详细的、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破解银行的落实难点。
董希淼建议,接下来监管部门可持续开展对银行机构的督导,通过现场检查、窗口指导、内部座谈等方式,倒逼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优化激励约束机制。银行要探索普惠信贷各环节尽职情形的基本认定标准,通过明确尽职、免责边界问题,将尽职免责、容错纠错等原则落到实处,最大程度打消基层信贷人士的顾虑,让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士敢贷、愿贷。
明确尽职追责界限 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长远来看,银行应构建合规与风险并重的追责免责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岗位尽职和追责界限,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才能真正处理好风险防控与业务发展的关系,真正让普惠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
“一般客户经理要同时管理多家客户,很难第一时间监测风险。贷款一旦出问题,就会被扣钱、扣工资、影响职位晋升。”西北地区某家城商行的客户经理向记者坦言,希望行里能进一步明确岗位尽职和追责界限,并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客户贷后管理。
“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推进业务操作规程标准化。”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表示,“应采取措施提升金融科技参与普惠信贷业务笔数及环节的比例,不断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减少人工评定因素,从源头上降低被问责的概率,并严格落实被追责人员的申诉权利。”
银行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岗位尽职和追责界限。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向记者表示,对于“尽职免责”覆盖的岗位人员、业务流程、具体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说明,让“尽职免责”切实有规可依。同时,做好“尽职免责”也意味着要做好“失职追责”,对于失职行为依规追责。
业内人士建议,银行应进一步完善自身风控能力,加强对贷款业务的控制能力与风险识别能力,统筹考虑履职过程、履职结果和损失程度等因素,明确普惠信贷业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的尽职认定标准,细化免责和追责情形,让尽职免责和失职追责都有章可循,能够操作。
(责任编辑: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