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业务经营、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正常经营企业退出等方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办法》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及贷款集中度比例要求,优化单户贷款余额上限标准,突出小额、分散的业务定位;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规范外部融资,严格“1+4”融资杠杆倍数指标,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条件。
《办法》要求,强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细化关联交易管理要求,明确不良贷款划分标准,并对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规范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系统,明确系统应满足全流程线上操作、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符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条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对合作机构落实名单制等管理。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