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下称“科创板八条”)。科创板开板五周年之际,“科创板八条”的出台标志着科创板新一轮改革拉开帷幕,其中提到的八条举措涵盖发行承销、并购重组、股权激励、交易等各项制度机制,既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也为下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下阶段,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逐条落实“科创板八条”各项政策举措。在业内人士看来,深化注册制改革、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科创板自设立之初就承担了支持科技创新和制度“试验田”的重要使命,在科创板先行先试相关制度规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可以考虑再推向其他板块。这样的路径安排既有利于改革平稳实施,风险也相对可控。
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科创板开板五年来,始终坚守“硬科技”定位,从零起步不断发展壮大,制度改革“试验田”作用和服务科技创新的成效不断显现。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达572家,总市值5.17万亿元,IPO融资总金额9091亿元,汇聚了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成为“硬科技”企业上市首选地。下一步,科创板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针对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科创板八条”提出,严把入口关,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专家表示,未盈利科技企业不等同于“差企业”,科技企业搞研发投入导致的亏损,与传统意义上经营不善、竞争力不强而陷入的亏损存在本质区别。加大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的力度,核心是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进一步激发其发展动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
针对科创板新股发行定价、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基础制度,本次改革也进行了系统性安排。
“科创板八条”提出,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配售安排,提高有长期持股意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
6月19日,上交所发布消息称,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这是“科创板八条”具体举措落实的表现。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况予以关注。
“科创板八条”还提出,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针对并购重组,“科创板八条”强调,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
据统计,科创板有约七成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在此背景下,本次改革作出了更加精细化的安排,包括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等。
研究优化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
针对交易机制,“科创板八条”提出,研究优化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完善指定交易机制。丰富科创板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优化科创板宽基指数产品常态化注册机制。
专家认为,科创板ETF纳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将进一步促进ETF市场和证券投顾业务的发展。一是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大额交易通道。投资者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ETF,有助于减缓大额交易对市场价格的影响。二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较竞价交易延长了半小时的交易时间,这可以满足投资者盘后交易需求,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提升投资者投资便利度。三是在证券投顾的投资组合建议或决策中加入较高比例ETF,有利于推动证券投顾行业由卖方向买方格局转变,推动证券投顾业务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严监严管”,科创板企业也不例外。“科创板八条”强调,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此外,“科创板八条”还提出,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共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