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荣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荣怀教育”)、诸暨荣怀学校正式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判令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名被告立即停止共同侵犯两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此前,荣怀学校已经起诉海亮高级中学、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注册商标权的行为,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021万元。
荣怀教育称,今年5月23日至今,十名被告共同通过官网发布《海亮教育管理集团严正声明》,共同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海亮教育对荣怀教育提起侵权诉讼》微信文章。上述文章中使用大量贬损性、污蔑性、攻击性语言。荣怀教育认为,十名被告擅自做出侵权判断,超越了客观描述的界限、正当介绍的尺度,并多处采用确切语气指责两原告侵权,使得荣怀教育集团和荣怀学校在公众中的评价降低,侵犯了荣怀教育集团和荣怀学校名誉。
(责任编辑: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