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2件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新问题,对如何办理新类型案件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12件典型案例中,包括食品安全领域案件4件,药品安全领域案件8件。其中8件药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涉及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包含药品生产质量、非法经营、虚假宣传、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等多类问题。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这批典型案例突出了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提起诉讼、跟进监督“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部分案例还体现出检察机关加强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民生热点问题深化溯源治理,推动系统整治行业内共性问题。此次发布的案例还包括3件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以此震慑和警示潜在的制假售假违法者。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万件,同比上升10%。其中,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万多件,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48万千克;办理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00多件,督促查处假药劣药和走私药品1400余千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通过加大自办案件力度、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等措施,引领各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抓实抓细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资料图)
(责任编辑:郭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