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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药业再度面临行政处罚 或影响定增事项

  • 发布时间:2015-06-08 09:46:04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朱苑桢

  昨日,天目药业(600671)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统计发现,这已经是公司在过去七年内第四次面临行政处罚。不过,有两次行政处罚最终被撤销。有律师对记者表示,天目药业内部治理混乱,违规情况不断,预计这次难逃处罚。此外,一旦遭到行政处罚,公司正在开展的定增事项很可能面临夭折。

  七年四度面临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天目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由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天目药业此次涉嫌的违法事由包括:转让子公司深圳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其他虚假记载,具体为受托加工业按一般采购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虚增收入4504.98万元,虚增成本4504.98万元;用2012年预提费用冲减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和存货的减值准备,虚增利润178.39万元。

  浙江证监局责令天目药业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胡新笠、杨宗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徐欢晓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徐一宁、韩剑、方宝康、方力、张玲、王长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浙江证监局表示,天目药业及被处罚高管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向浙江证监局递交回执。

  记者统计发现,这是天目药业在过去7年间第四次面临行政处罚。2007年4月,天目药业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2009年2月,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处以40万元的罚款,同时给予两位公司高管各20万的罚款;2009年4月29日再次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并于2011年1月6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2年8月31日,公司再遭证监会立案调查,2013年12月30日,证监会再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信披违规,并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不过后两次行政处罚随即被撤销。

  定增事项或受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天目药业主要从事生物制药、中成药等的制造和销售。财务数据显示,天目药业在2012年亏损8884.24万元,2013年和2014年仅盈利210.84万元和271.34万元,今年一季度亏损338.36万元。为了改善业绩。天目药业董事会今年2月3日通过议案,拟向杨宗昌、曾建文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6亿股票,预计增发价格为13.58元,募集资金不超过18.4亿元。其中杨宗昌拟以现金7.16亿元认购5270万股。

  由于杨宗昌也在被处罚之列,有投资者担心会因此影响正在开展的定增事项。那么公司及高管是否会进行申诉,避免行政处罚呢?记者昨日致电天目药业,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高层的事情,目前她也不清楚。至于对定增事项的影响?其表示,定向增发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她也不清楚被行政处罚会给定增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会对天目药业定增事项造成影响。”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不能够公开发行证券。

  律师:难逃被行政处罚

  王智斌告诉记者,他的团队正在征集受损投资者,等到正式的行政处罚下来,就发起维权。“天目药业内部治理混乱,违规屡屡出现,多次受到交易所关注,虽然逃过两次行政处罚,天目药业这次被行政处罚是大概率事件。”王智斌说。

  “上一次投资者维权的材料都到法院了,因为处罚被撤销又被停止。”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曾代理过股民诉天目药业案件。许峰表示,虽然天目药业连续侥幸躲过索赔,但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公司面临的是60万的顶格罚款,说明违法情况相当严重,因此公司逃过行政处罚的概率很小,且不排除在正式的行政处罚中被认定存在重大违法的情形。许峰初步判断符合索赔条件的为:“在2013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22日之间买入天目药业,并在2014年8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在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天目药业,并在2014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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