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代表热议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
- 发布时间:2015-04-14 09:08:47 来源:健康报 责任编辑:朱苑桢
在国务院2月出台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实行药品分类采购的措施成为一大亮点。为促进新政贯彻落实,4月11日,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司支持下,由健康报主办、江西济民可信集团协办的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座谈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相关行政部门领导、一线医务工作者、医药行业组织与企业代表等从不同角度就细化药品分类采购目录,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会上,健康报社社长兼总编辑王硕认为,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关系着药品价格、流通秩序和行业发展。《意见》围绕“招什么、怎么招,怎么配送,怎么结算,如何监管”等药品集中采购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在实行药品分类采购方面,《意见》提出公立医院将通过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特殊药品采购等不同方式集中采购药品。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负责人提出,贯彻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需要统一认识和行动,需要各方联动。让分类采购落地生根,需要细化采购目录,这是基础性工作;为了细化采购目录,需要上下联动将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提上日程,如根据临床所需确定药品剂型,摒弃因市场竞争而产生的不合适剂型;积极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今年将在儿科、心血管科用药方面开展这项工作;《意见》并不是给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画句号,还会有新形式、新思路、新举措,鼓励地方围绕《意见》的精神探索创新,处理好改革与创新、政府与市场、集中采购与分类采购的关系,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供依据。
与会代表认为,当前,细化药品分类采购目录,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等问题已经成为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当务之急。代表们还就如何拓展改革思路,创新改革举措,使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走得更稳发表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