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试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药品零差率销售
- 发布时间:2014-11-14 08:37:39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孔彬彬
今天(13日)下午,海口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海口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切入点,彻底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并建立公益性利益导向机制,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海口市现有市属公立医院共5家,包括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其中,前两者为三级医院,其余三个为二级或二级管理医院。改革举措将首先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在其他市属公立医院推行。
《方案》明确,海口将彻底取消公立医院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原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加成比例,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给予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费价格后,海口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合)人员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的增加部分,在得到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批准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范围,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增加就医患者费用负担。
与此同时,海口还将把次均费用增长、平均住院日以及药占比等指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范围,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组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过快病种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落实控制抗菌药物使用责任制,坚决遏制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诊疗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等。(记者李佳飞)
率先试点医院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彻底取消公立医院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原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加成比例,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