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医疗气体”至失明人数增至5人 开展紧急调查
- 发布时间:2016-04-11 19:5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吴起龙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新闻纵横》近日播出的《江苏南通26名患者被注射问题医疗气体,两人失明》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南通市食药监局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因此向外界发表声明,并回应了患者和社会关心的问题。
据最新统计,目前被注射问题气体导致眼睛失明、无光感的患者已经增加至5人。不过,该起事件中的核心问题——不合格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毒性成份是什么?除南通以外,江苏其它医院实际用量是多少?还有多少受害患者没有被发现?这些关键的信息依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
报道播出后,当晚,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外界发出情况通报,内容显示,事情发生后,该局对南通问题产品进行了紧急调查,对通大附院该批次产品库存全部抽样控制,并向南通全市发出了立即暂停使用问题批号产品。
通报内容最后强调,由于该起医疗纠纷未处置终结,南通市食药监局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相关案件信息将在第一时间通报。
同天晚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也向外界发布情况通报,内容显示:2015年6月5日至6月29日期间,的确有26名患者注射了问题眼用气体而且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通报内容还提到了该院购买问题产品的价格和数量,通大附院于2015年6月向厂家购买了40支15毫升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产品批号为15040001,总计人民币5200元。该产品于2014年9月5日经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查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准入规定,准许注册。
此前,院方使用该公司其它批次产品未见异常,唯独6月份购买的15040001批次出了事。记者注意到,两份通报中,对于问题产品的毒性成份和南通全市的实际使用数量依然没有明确的说明,而这正是患者、媒体、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随后,记者来到江苏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过,也未能获得问题气体在江苏全省实际的使用量和召回量的数据统计。江苏省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工作人员解释,从批次编号看,问题产品生产时间可能是2015年4月份,去年7月份问题产品的召回通知是由国家药监总局发出,之后江苏各市药监局督促相关医院或药品销售商直接将产品寄回了国家药监总局。
对于江苏省目前一共召回多少盒?江苏省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各个市的情况不是非常了解。”
而当记者问到:“没有到我们省局来汇总?”时,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具体的汇总,整体来说可能有几百盒吧。”
针对患者最关心的问题——不合格“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有毒成份是什么?江苏省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表示,样品都已经送往国家食药监总局进行分析。记者从通大附院看到的一份2015年7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显示,问题气体产品“全氟丙烷”含量不足,标准含量为99.5%,而2个样品检测量仅为69.64%和86.80%。另外,合格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应该没有皮内刺激反应,而2个样品均有皮内刺激反应,而引起刺激反应的有毒成份究竟是什么?报告中并未体现。也正因此,苦苦等待的患者们无法得到对症下药的治疗。
患者胡佩兰的家属沈辉说,现在他们四处求医问药,屡遭谢绝,现在几乎失明的右眼内仍有严重的炎症。“他没有从根本上(公布)气的这个毒性成份究竟是什么,对毒下药。我带爱人到了上海,上海医生一看,你这个眼睛怎么这样,怎么到现在才来看,什么事情啊?哦,这个事情!你下次不要来了。上海挂个号不容易啊,排了20天队,20天以后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