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医保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等情况,如果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至少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
试行办法明确了本市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的适用标准。其中提出,本市医保参保人员如将本人的医保卡等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或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情况,如果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至少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
如果参保人员存在特殊情况,医保行政部门应当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的时长。
此外,如果定点医药机构存在挂床住院、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串换药品;或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或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如果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如果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则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或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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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住院15天必须出院?
两部门回应:无住院时限规定
最近,有传闻称个别医院存在“规定医保患者15天必须出院”的问题。昨天,记者咨询了市卫健委、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以及相关专家,均表示本市没有住院时限的相关规定,如果公众遇到个别医院限制住院天数,建议向市卫健委、市医保中心投诉举报。
就住院医保报销相关政策,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了市卫健委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85%以上,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最高可达99.1%,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记者也以市民身份咨询了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本市医保法规、政策并未针对参保人员住院天数设定任何限制,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无关。如果个别医院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建议向市医保执法总队热线010-55528813或市卫健委投诉举报。医保、卫健等部门核实医疗机构确有限制住院时长的相关情况后,一定协调解决、严肃处理。
记者还拨打了十余家市属医院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相关住院时限要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保处工作人员说,相关部门曾针对该传闻多次进行过辟谣,请广大患者不要相信这类传闻。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