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药监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徐处〔2020〕042019002137号)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罚没共计3665.4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老百姓益平大药房销售标示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80201的“制何首乌”,经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性抽样,初检与复检均不合格,上述产品货值金额2145.6元,违法所得1519.8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9月0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百货销售,医疗器械的销售等。通过股权关系可以发现,该公司是上市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老百姓)的全资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并非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首次被处罚。2015年至2019年,该公司曾6次被罚,违法行为类型涉及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药品案件等。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疫情中,老百姓大药房不止一次出现旗下药店违规事宜。
今年2月10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丰沃达老百姓健康大药房斑马湖店因为进价为1.7元/个的一次性口罩,以4元/个的价格销售,涉嫌哄抬价格。目前,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已立案调查,拟处罚款5万元。
据股权穿透图显示,丰沃达老百姓健康大药房为老百姓健康药房集团连锁有限公司旗下的药房,丰沃达物流(湖南)有限公司为老百姓健康药房集团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7%。丰沃达物流(湖南)有限公司则为老百姓大药房的全资子公司。
3月24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登载了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新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信息。信息显示,3月23号,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了10家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临潼万年路店因违法广告被罚款5万元。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临潼万年路店将其从互联网下载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一页的部分内容打印,贴在一个三角盒上,摆放于药店柜台,且该药店工作人员将方案中的“预防”介绍成“防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十三)项之规定。2020年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和《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公司将会如何加强对门店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数据显示,自2015年4月上市以来,短短五年间老百姓大药房的线下门店已扩张至逾5000家。截至2019年年末,旗下已有5128家门店,其中新增门店就有1281家,其加速扩张的态势,依然会在未来几年得到持续。2019年,公司共完成13起并购项目与线下门店的增设,金额超过4.5亿元,带来了营收增长与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也令老百姓大药房背负较高的负债压力。
6月22日晚,老百姓发布公告,拟向腾讯系企业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林芝腾讯”)发行不超853万股,发行价为70.34元,募资不超6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63亿元,同比增长23.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亿元,同比增长16.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3亿元,同比增长13.09%。公司货币资金为13.86亿,而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则高达18.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0.96%,对于公司的现金流也面临着巨大考验。
(责任编辑: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