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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FT也成标题党:打车软件合法不等于专车业务合法

  • 发布时间:2015-08-06 15:02:46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昨日,英国《金融时报》发表报道,标题为“滴滴快的将成中国第一款合法打车应用”。通读下来,笔记十分纳闷,大名鼎鼎的《金融时报》记者写的报道水平竟然如此之低,新闻事实语焉不详,也玩起标题党这一套手法,令人哑然失笑。

打车软件合法不意味着专车业务合法

  先说标题,“滴滴快的将成中国第一款合法打车应用”。这其中包括的假设前提,打车软件之前在中国是非法的。可是,不论是滴滴、快的,最早起家之时,提供的就是通过移动互联网叫出租车服务。当时虽然引起一些争议,却根本没有哪个政府说通过软件叫出租车这一业务是非法服务。既然之前没有规定打出租车软件应用是非法,又何来“第一款合法打车应用”之说?

  报道引述滴滴快的公司战略主管Steven Wang称,滴滴快的将与上海市政府达成合作,滴滴快的所做的“第一步将是在普通出租车司机所用的同一信息平台上登记所有司机”。这句话有点语焉不详。据笔者理解,大概记者的意思是把装载了滴滴快的的司机,登记到上海市交委的出租司机信息平台中。

  估计《金融时报》记者是没有仔细阅读之前有关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的报道。根据此前媒体报道,6月1日上线的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由上海市交通委、四大出租汽车企业和“滴滴快的”三方共同参与,其主要功能是通过从业车辆、驾驶员的注册信息比对、筛选,帮助第三方打车软件纠正错误信息,剔除“黑车”、“克隆车”。

  上海市政府所做的是把装载了滴滴快的的司机与车辆纳入一个信息平台,把那些不是合法司机的黑车过滤掉。上海市政府这么做,无法是想把滴滴快的的叫出租车服务纳入监管,保证这项业务可控可查。因此,这是针对滴滴快的打出租车服务所做的一项监管要求,和滴滴、快的、UBER等公司的专车服务丝毫没有关系。即使装载了滴滴快的的所有司机都是合法的出租车司机,也并不意味着滴滴快的的专车服务获得任何合法地位。

  《金融时报》报道还称,滴滴快的与上海市政府拟议中的协议涉及更多与政府分享有关司机和乘客的信息,要求所有数据服务器落户中国境内,要求交通敏感数据上传至监管机构,且不得转移到境外,此外,遵守该协议的企业将需要获得一份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滴滴快的是满足所有标准的唯一一家公司。”

  恕笔者愚笨,实在无法从中看出,这些要求中有哪一点是针对滴滴快的专车服务的,也并没有说明符合以上各条标准就可以在上海从事专车业务了。

  似乎也是为了让滴滴快的明白这个道理,8月4日,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发出了上海首张网络“专车”从事非法客运被查处情况的通报。这和上海市交委主任孙建平的表态是一致的,打击的是黑车不是专车,私家车做专车就是黑车,不管你是滴滴还是Uber,租赁车辆配司机做专车是可以的,也不管你是神州专车还是滴滴Uber。

  根据媒体报道,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向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通报告知,其单位员工于2015年3月10日驾驶一辆牌号为A***29的丰田汽车,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从事非法客运被查处,且该车行驶证显示车辆为公司所有,并非该驾驶员个人所有。

  有些讽刺的是,这项通报中所称的非法客运车辆正是通过“合法的”“滴滴打车”软件招揽的顾客。这再次表明了上海市政府对专车业务的态度,叫出租车可以,但是专车依然不行。

  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明确表示,通报只是将案件事实反映给当事人的单位,不作任何评述,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公函往来,并非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其次,情况通报仅在于告知单位事实情况,至于该员工从事非法客运的违法事实是否违反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是否作进一步处理,由该单位自行判断决定。

  虽然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这段话轻描淡写,但是了解中国国情的人都知道,事情通报给单位,对于非法专车运营司机的后果是相当严重。因为即使能逃脱法律上的制裁,估计这些司机在自己的单位以后也很难混了。两害相权取其轻,相信以后用公司车辆去打专车赚外快的人会不敢轻易行事。

  所以,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其实是相当聪明的做法,潜台词依然是对滴滴快的、Uber等公司的非法专车业务的侧面敲打。其用意无非是向滴滴快的的专车司机再次发出了一个明确信号,不论是利用单位车辆,还是个人私家车,进行专车业务依然是非法运营。这和滴滴快的是不是合法的打车应用软件丝毫无关。即使滴滴快的是合法打车应用软件,只要是提供专车业务,车和司机依然是要被查处的。(转载自今日头条 文/潇洒安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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