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成赌博工具 涉嫌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
- 发布时间:2015-08-02 13:33: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记者近日从浙江台州警方获悉,当地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微信代发红包”形式的特大赌博案件,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河南、江苏、福建等十余个省、市,涉案人员300余人,涉嫌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
在7月初的时候,台州市警方就发现网上有流传“今天在微信群里输了万把块儿”、“今天又输了七八千”的说法,与此同时,腾讯公司台州方面也接到网友的举报说有人利用微信红包功能进行赌博,腾讯公司就将这个线索传递给了台州警方。为了一探究竟,民警装作“赌客”,加入了一个微信群,也就揭开了这个群的赌博方式。每次赌博的时候,群主会先发一个试探性的红包,如果有五六个人在线抢,就说明可以进行了。
群的赌博的规则其实很简单,首先是由这个群的“代包手”来代发红包,发出这个红包之后,大家抢,抢到红包金额最小的一个人就发下一个红包,在这个过程中,每发一个红包,这个代包手要从这个红包抽成5%-10%。如果有陌生人加入这个赌博的群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以防止你只抢,不发。据参赌人说,这种玩法非常方便快捷刺激,上趟厕所的时间都可能输掉个上千元。
台州警方接到报警之后,非常重视,抽调警力进行专案侦查。那么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将两个群的涉案人员收网,目前这个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
根据这个警方介绍,法律是早有公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等部门关于办理赌博性案件具体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用互联网来组织赌博活动就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刑法》第303条规定,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实我们知道,同事朋友之间在微信群里面也经常抢红包,那这个算不算赌博呢?据办案人员介绍说,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没有盈利性质的,可以视为赠予,不涉及违法,但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就有涉嫌赌博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