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0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晖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12日依法受理了春晖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春晖能源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春晖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春晖能源是一家集垃圾、污泥、生物质等固体废物处置于一体进行可再生资源利用,以热电联产方式生产和供应清洁能源的企业。春晖能源提供的主要服务是垃圾、污泥、生物质等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服务,提供的主要产品是热力(以蒸汽形式供应,后文以蒸汽表示具体产品)和电力。
春晖能源控股股东为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515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杨言荣、杨言中、杨广宇、杨晨广与杨铭添。杨言荣、杨广宇、杨晨广与杨铭添通过春晖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4.5150%的股份。杨言中直接持有公司12.4942%的股份,通过上虞春成间接持有公司1.518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4.0128%股份。杨言荣、杨言中、杨广宇、杨晨广与杨铭添共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8.5278%。
春晖能源原拟在上交所主板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886.7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春晖能源原拟募集资金69,100.00万元,用于高温高压节能技改工程、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发电工程污泥干化系统技改项目、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再生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压缩空气集中供应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办公楼。
春晖能源本次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张昊、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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