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效率稳步提高这三个方面,明确了今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
《意见》指出,2024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在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方面,《意见》指出,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深入研究实施油气中长期增储上产发展战略。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推进地下储气库、沿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储罐工程等。提升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能力。印发实施指导火电转型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提高区域协同保障能力。
在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称,多措并举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能源绿色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其一,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其二,稳步推进水电核电开发建设。有序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成投运山东荣成“国和一号”示范工程1号机组、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4号机组等。其三,持续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持续推进绿证全覆盖和应用拓展,加强绿证与国内碳市场的衔接和国际认可,进一步提高绿证影响力。研究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有关政策。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