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储能的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国家层面重视。
1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重点提出,各电力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监测能力建设,2025年以后新建及存量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国家能源局表示,此次《通知》的发布,是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强化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及预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通知》从夯实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基础能力、强化安全运行监测数据管理、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及标准体系建设三大方面对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电力企业提出了要求。
具体来看,在夯实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基础能力方面,《通知》首先提出要增强基础台账管理能力。电力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基础台账管理体系,实现基础台账全面信息化管理。
其次,要增强运行风险监测及分析预警能力。电力企业应对本企业投资、运维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消防系统、网络安全、运行环境以及其他重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态实施监测和管理,定期分析安全运行情况,强化运行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系统,应能够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各电力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监测能力建设,2025年以后新建及存量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再次,增强防范运行风险能力。电力企业应根据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风险监测信息,综合评估电站安全运行状况,制定落实相应风险控制方案,推动运行风险常态化管控。
在强化安全运行监测数据管理方面,《通知》提出首先要加强监测数据源头管控。电力企业应明确监测数据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监测数据保存、传输、管理主体及管理办法,确保数据质量满足要求。定期开展数据校核,推动数据质量问题闭环整治,持续提升监测数据准确性。
其次,要推动监测数据横向贯通。电力企业应将电化学储能安全纳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范畴,加快推进监测数据与本企业其他生产管理系统贯通,促进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可靠共享、业务高效协同。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分析手段,支撑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再次,要强化监测数据安全管理。电力企业应选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满足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的技术,确保监测信息及数据安全。在选择相关技术路线时,应兼顾技术先进性与供应链安全性,为电化学储能运行风险监测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物质基础。
在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及标准体系建设方面,《通知》则重点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如何发挥行业职能提出了要求。
包括首先要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应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电力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纳入监测范畴,会同重点电力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运行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定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分析情况,助力电力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纳入行业分析范畴的风险监测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化学储能电站基础台账信息,一级报警信息、通信状态、有功功率等运行安全状态信息;充放电量、上下网电量、充放电小时数、停运小时数等月度安全运行情况信息,以及产品质量、隐患缺陷分析等专项调研信息。
其次,做好风险监测行业服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应充分发挥行业桥梁纽带和导向作用,基于行业监测数据,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机理、内在规律和安全措施等研究,及时发布行业内重大风险隐患预警提示,推动业务交流及经验共享。
再次,健全风险监测标准体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应积极组织健全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标准体系,为行业安全信息监测能力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评价等提供标准支撑,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下半年在全球范围内,电化学储能多起安全事故发生,涉及到特斯拉、Powin Energy、LG等多家海外头部储能企业,这也给国内电化学储能行业的健康发展敲响了警钟。
此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刘震曾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电化学储能的安全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导致电化学储能电站起火的原因很多,包括电池、电气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也包括系统保护措施设计的不完备,PCS(双向储能变流器)和BMS(电池管理系统)以及EMS(能量管理系统)等系统之间的控制及保护功能协调性差等,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运行和维护管理不当等均也是储能电站起火的原因。
而在上周举办的世界储能大会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标准化中心主任刘永东也再次强调了安全对于储能行业的重要性,其表示,安全是底线,是储能发展的根本门槛。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