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记者李冰岩)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建立最优品质中标制度的建议》。财政部日前介绍,正在研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
无独有偶,底价竞标也正在有着中国制造名片的光伏行业悄然上演。前三季度,国内组件中标规模累计117GW,其中“最低价中标”项目规模占比7.6%,有了蔚然成风的苗头。但值得关注的是,有头部企业在其招标总量中,“最低价中标”的项目已占比近50%。
©图:据可统计数据,2012—2021(组件厂商)研发资金投入排名TOP5
据统计,2012—2021十年间组件上市企业(可统计)的研发资金投入排在前五的企业为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东方日升。而通过对比发现,近十年研发投入排名前五的组件厂商(研发第一梯队)在“最低价中标”项目中仅占16%,基本被排斥在“低价团”之外,这不免令人担忧若此成风,在上游涨势短暂不歇的背景下,长此以往是否还有企业恪守初心,不计代价地投入。光伏底价竞标是便宜当下还是牺牲未来?
2021年,光伏行业迎来井喷式爆发,为适应 “技术迭代快”的行业特点,科技投入正是每个企业追求从“大”到“强”的必经之路,而持续的研发投入是产品可靠的基本法,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扎实有力的保障。
《人民日报》也多年持续高度关注低价中标压缩企业利润空间的“顽疾”,因为包括“最低价中标”在内的压价竞争挤压的不仅仅是企业效益,也是持续创新的投入空间。中国高铁、中国基建、中国光伏……作为“中国新名片”,是中国经济稳健发展和转型的支柱。央国企掌握中国能源转型的命脉,是规则的执行者亦是重要奠基者之一,具有“头雁效应”。若“最低价中标”蔚然成风,必然导致市场混乱,产品良莠不齐进行恶性价格竞争,最终劣币驱逐良币,何谈“中国名片”。
多年来,“最低价中标”被各行业所诟病。7月15日,财政部国库司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表示,政府采购的评审方法除最低评审价法、综合评分法,增加最优质量法。“最优质量法”是指竞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价格已定,按照质量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成交、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规定根据全生命周期成本以及后续专用耗材、升级服务成本等,对供应商报价或者评审得分进行修正。这正是为了“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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