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涉及受贿、行贿、内幕交易案的一审判决书,涉案的主角名叫谷某某,是一家名叫湖南谷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而在其履历中显示,谷某某还曾任长沙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员、评审一部主任、中心副主任(聘任制)等职务。而谷某某所涉及的内幕交易案则发生在其于湖南投资任职的十年期间,与其共犯的则是时任湖南投资的董事长谭应球。
一年受贿60万元 10年间向谭应球行贿18.6万
根据判决书显示,谷某某于2019年1月17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8日该案被公开审理,但追究其犯罪事实则可以回溯至2003年。
2003年2月至2004年9月期间,谷某某身为长沙市财政局财评中心评审一部主任、财评中心副主任,在负责长沙蔡家冲路(现更名为湘府路)、长沙大道四段等工程项目的概算评审、工程洽商等任务中,接受湖南亮化美化园林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解某、个体老板吴某的请托,向承包并为之谋取利益,于2004年底至2005年初,先后收受解某送给的人民币50万元、吴某送给的人民币10万元。
除了在项目中谋求私人利益,2005年至2014年,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谷某某还向湖南投资前任董事长谭应球常年多次行贿,行贿所求涉及湖南投资的职务招录、职务任命、相关工程的承揽以及感谢谭某在其内幕交易中的帮助。谷某某分20次,共计送给了谭应球18.6万元。
谭应球违规招聘 谷某某在湖南投资呆了十年
谭应球究竟帮了谷某某什么忙?根据湖南投资控股子公司湖南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显示,2004年10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谭迎秋、裴某等人开会决定聘任谷某某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至此,谷某某开启了在湖南投资系长达十年的工作历程:2005年1月,湖南投资成立君逸山水酒店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谷某某为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2007年6月,谷某某担任湖南投资孙公司湖南泰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5月,谷某某受湖南君逸地产委派至湖南投资子公司湖南现代投资置业参与该公司日常事务管理;2012年5月,谷某某兼任湖南现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长沙8601人防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湖南现代投资置业解除与谷某某的劳动关系;2015年3月,谷某某正式从湖南投资离职并领取了补偿金。
谭应球在证词中表示,当初将谷某某招聘到湖南投资工作,是自己个人提出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班子里没有反对,也没有按照正规的招聘程序。
多次联手内幕交易 谭应球与谷某某获利近千万
而在湖南投资的这十年时间里,谷某某还通过谭应球获取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谋取私利。
1、与世纪金源交易地产
谭应球于2003年12月至2013年7月期间担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和湖南投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4年,湖南投资公司与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湖南君逸地产经营、开发长沙市开福区五合垸约1555亩宗地。
2006年4月4日,为确保五合垸宗地能顺利登记至君逸地产名下,谭应球组织召开君逸地产董事会会议,安排布置五合垸宗地挂、摘牌工作。2006年7月25日,湖南投资和子公司长沙中意地产在谭应球主持下召开股东会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湖南湘水雅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开发五合垸等项目。
2006年8月2日,湖南投资和长沙中意地产共同注册成立湘水雅境地产,为该公司摘牌、转让五合垸宗地做准备。
2006年8月24日,谭应球组织召开湖南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设立湘水雅境地产议案,并于2006年8月26日发布投资公告。
2006年10月11日,湘水雅境地产在长沙市开福区合垸宗地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中以10.25亿元竞得该宗地(该宗土地总面积为1498.047亩,本次挂牌土地面积799.02亩),并签订《成交确认书》。2006年10月13日,湖南投资发布五合垸土地中标公告。
2006年11月7日,谭应球代表湖南投资与长沙中意地产、世纪金源投资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湖南投资和长沙中意地产将湘水雅境地产全部股权及公司名下五合垸宗地以10.35亿元的价格一并转让给世纪金源投资集团。
2006年11月22日,谭应球组持召开湖南投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转让湘水雅境公司股权议案。2006年11月23日,湖南投资发布湘水雅境地产股权公告。
2007年4月19日,湖南投资发布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净利润约为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0%以上。2007年4月26日,湖南投资公司发布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9039.79%。
2、湖南投资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6月5日,湖南投资成立股改工作领导小组,谭应球任湖南投资股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06年7月3日,湖南投资对外发布《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股改初始方案。
2006年7月17日,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湖南省国资委请示报告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的流通股股东可获得9股转增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7月19日,湖南省国资委会批复同意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控股的湖南投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上述两项事宜均属于湖南投资的重大事项,在对外正式公告前,均属于内幕消息,经认定消息的敏感时期如下:
湖南投资通过控股子公司竞买五合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06年4月4日至2006年10月13日;湖南投资转让五合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06年11月7日至2007年4月17日。
湖南投资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事宜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06年6月5日,止于2006年7月3日。
3、联手内幕交易获利千万
根据判决书显示,2006年4月4日至2006年10月13日、2006年11月7日至2007年4月17日期间,在上述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谷某某伙同谭应球,以谷某某股票账户多次买卖湖南投资公司A股股票,并约定获利后两人各得一半,谭应球通过操控谷某某银行证券账户买卖“湖南投资”股票,买入成交金额合计1698.096万元,卖出成交金额合计2637.800万元,非法获利939.704万元,最终谷某某实际获利469.85万元,剩余归谭应球所有。
2007年3月,谭应球与谷某某商量不再炒湖南投资股票,将账户归还给谷某某。同时为了保障谷某某承诺其一半利润的安全,谭应球要求谷某某将证券账户中的资金先转出500万元。同时,谭应球出于安全考虑,与谷某某约定退休后兑现所承诺的一半炒股利润。
谷某某与谭应球先后被调查 谷某某被判1年半
2018年2月23日,谷某某被长沙市望城区监察委员会抓获归案。谭应球于2018年2月24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谭应球受贿金额达1382.18万元。
谷某某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其行贿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受贿和内幕交易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999.704万元(含由谷某某代为保管、实际为谭应球所有的内幕交易犯罪所得人民币469.8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谷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伙同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谷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罚金469.85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69.85万元;追缴犯罪所得529.85万元,上缴国库。根据执行期限,谷某某已于2019年8月23日刑满。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