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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解读农垦改革意见:核心是建立资产监管体制

  • 发布时间:2015-12-07 16:31:19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中国网财经12月7日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农垦改革目标、重点和路径。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7日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三大突破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农垦是我国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经过60多年发展,在全国31个省区市建成了1780个国有农场、5400多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拥有1413万人口、319万职工。但是,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经营机制不活、社会负担重等问题依然存在,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杨绍品表示,《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三个突破:

  一是理论上有突破,提出农垦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新时期农垦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地位。

  二是改革上有突破,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导向,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重点回答了垦区怎么改、农场怎么改,以及人员、资产和土地管理体制机制等怎么办的问题,但同时又结合农垦实际提出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办分离、购买服务”等改革过渡路径。

  三是政策上有突破,提出要实现“一个同步实施、两个全面覆盖”,即各项规划要在农垦同步实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要在农垦全面覆盖。

  集团化改革是农垦区改革主导方向

  农垦的整体改革方向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创新行业管理方式,把农场打造成市场主体。改革的方向必须坚持不能动摇,但农垦改革是个渐进的过程,在一定的时期仍然需要强有力的农垦管理体系作保障,简单地摘掉行政牌子不利于垦区生产力的发展和垦区稳定。

  杨绍品还指出,《意见》提出创新农垦行业管理体制,在改革过渡期内,整建制实行集团化改革的垦区可以保留省级农垦管理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要尽快地过渡到集团化、企业化管理。同时文件又提出,农垦管理人员经过批准允许到农垦企业兼职,但要从严掌握,并且要严格执行兼职不兼薪的政策。

  核心系建立健全适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农垦作为国有农业企业,改革既要坚持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方向,也要遵循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规律。这次文件提出要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杨绍品介绍说,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农垦国有资产的权属不是很清晰,出资人职责不是很明确,管理也不是很到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垦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立健全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核心就是理顺政资关系、明晰权属关系,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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