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中信国安集团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中信国安集团已获外部驰援,且所持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曾被法院解除冻结。
新京报记者查询上清所获悉,中信国安集团暂未就失信事项公告。10月21日,记者向中信国安集团与其旗下上市公司中信国安发去邮件询问失信事宜,暂未获回复。
新京报记者查询最高法失信信息公示平台获悉,案号为(2019)粤03执1247号的中信国安集团失信信息显示,执行依据文号为(2019)京方圆执字第00109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立案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中信国安集团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行为具体情形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另一案号为(2019)粤03执1246号的失信信息显示,执行依据文号为(2019)京方圆执字第00110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立案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中信国安集团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行为具体情形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上半年亏损超18亿
据中信国安集团官网介绍,公司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制,目前业务涉及金融、资源开发、信息网络、文化旅游、城市运营、消费品、健康养老等领域。
中信国安集团日前发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2019年二季度其实现营业收入396.7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50.16亿元下降11.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64亿元,上年同期为9023.5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信国安集团资产总计1844.91亿元,较期初减少136.66亿元;负债合计1606.6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7.08%。
中信国安集团此前延期披露的2018年年报显示,其2018年度营业收入1064.84亿元,营业利润-35.32亿元,利润总额-35.06亿元,净利润-42.55亿元;资产总计1981.57亿元,负债合计1706.38亿元,资产负债率86.11%。
中信国安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从事信息网络业务的中信国安(000839.SZ)2019年年报显示,实现营业收入16.09亿元,同比下降1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7.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13.71万元
中信国安表示,公司业绩同比扭亏为盈,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内子公司转让盟固利新材料股权及出售部分江苏有线股票产生投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13.71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投资的有线电视业务权益利润下降,有线电视创新业务处于投入期,尚未形成收益。
据公告梳理,中信国安集团在其三家A股上市公司中信国安、白银有色与中葡股份(现股票简称为“*ST中葡”)所持有的股份均已被全数冻结或质押。
目前,中信国安集团已有多只债券违约。
10月14日,中信国安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中信国安MTN003,债券代码:101576005)应于2019年10月14日付息;截至到期付息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5中信国安MTN003”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近半年来,中信国安集团的另外两只债券“15中信国安MTN001”和“15中信国安MTN002”已分别于4月和8月违约。
国金证券分析师周岳团队在此前发布的一份研报中就中信国安集团出现违约分析表示,公司业务包括了信息技术、资源开发及高新技术、旅游地产及商业物业、葡萄酒和化工业等多个领域,并控股了4家上市公司,对外大规模并购带来了高额的借款,继而带来了高额的财务费用,利润却并没有增加,债务压力过大导致违约。
中信集团驰援
联合资信在9月发布的一份对中信国安集团及其发行的相关债券跟踪评级结果公告显示,确定维持中信国安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相关债券信用等级为C;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国安集团战略重组及资产整合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后续债券兑付进展等相关事项。
中信国安集团已获得来自中信集团的驰援,并曾在今年上半年表示已聘请中信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开展相关资产处置工作,解决资金紧张问题。
今年3月,新京报独家报道,在中信集团驰援中信国安集团的背景下,中信信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其股东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中信数字媒体”)。接手的中信数字媒体为中信集团子公司。
中信国安集团2018年报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此确认,关于集团子公司中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方面,根据中信国安集团和中信数字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国安集团将其持有的中信科100%股权转让给中信数字公司,中信科股东同意中信数字公司成为公司唯一股东并修改公司章程。
中信国安集团在2018年年报中表示,2019年公司一方面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及严格费用管理、定期听取子公司的经营汇报,提高各板块盈利能力,努力保证经营工作的平稳运行;另一方面聘请中信证券公司为财务顾问,全面梳理国安公司集团各项资产、债务,积极开展相关资产处置工作,解决资金紧张问题。
新京报今年5月曾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中信集团《关于恳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函》(下称“中信函”)显示,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中信集团已向中信国安集团提供了紧急流动性支持,分别于2018年9月和2019年1月向中信国安集团提供了35亿元和2.5亿元委托贷款。
该落款日期为2019年3月1日的中信函显示,鉴于中信国安集团完成资产重组工作需一定时间及舆论环境配合,目前仅靠中信集团和中信国安集团难以解决相关困难,中信集团因而恳请银保监会予以支持,统筹协调相关债权金融机构与中信国安集团尽快形成债务解决方案等。
中信集团称,将全力配合中信国安集团做好流动性风险应对及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有迹象显示,中信国安集团解决诉讼问题已取得一定进展。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8月30日,上市公司中信国安公告,控股股东国安有限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曾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于2019年3月14日被裁定冻结。近日,公司接到国安有限通知,上述部分股份现已解除冻结,并于近日收到解除该笔冻结的相关司法文件。
上述司法冻结解除后,轮候冻结生效。截至该公告日,国安有限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
中信国安表示,本公司与国安有限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控股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解除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
(责任编辑: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