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
其实,10月17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就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其中一个“增加”就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杰表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政策举措,在10月17日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有预告,如今正式落地,成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新增量,将从需求和供给两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供助力。
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已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10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会上表示,将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倪虹当时谈到,据有关调查,仅在全国35个大城市,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就有170万套,全国城市需要改造的危旧房有50万套。这次提出的新增实施100万套,主要是对条件比较成熟、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可以提前干的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通知基于此,扩大了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通知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地级城市凡是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这将有力地推动新增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目标的实现,加快改善一大批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说。
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
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方面,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在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杰看来,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与当地商品房库存去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可产生多重好处:首先,增加了改造居民的安置住房选择面,给予居民更多选择自主权,更容易实现安置需求精准匹配;其次,缩短安置中的过渡周期,让群众可以尽快住进新房,改善居住条件;第三,大大缩短了项目改造周期,有助于减少改造项目的不确定性。
“这样,不仅城中村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可以大大提升,改造项目的资金也可以有很大节约,能尽早完成资金循环闭环,实现更多的城中村改造,产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硕。”陈杰说。
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外延粗放式发展向内涵集约式发展转变。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
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
对此,虞晓芬表示,实施城中村改造,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要先谋后动、动则必快、动则必成。这次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确保条件成熟的项目才启动实施,这能够有效避免项目和债务风险,切实维护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