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金华发布”消息,10月21日,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1月1日起,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文件提出,降低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先的30%调整为20%。
同时,金华市还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3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编者注:目前公积金贷款年限一般为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202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贷款期限可按职工和配偶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
在此之前,今年金华市已经两次调整公积金政策。8月的文件显示,金华市将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每户家庭最高提取额度从30000元/年提高为36000元/年(3000元/月),提取次数从一年提取一次调整为不限次数。
今年5月的政策则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自6月3日起,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同时,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可贷比例为70%。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