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内容。
提高贷款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降低首付款比例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方面,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重庆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