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据微信公众号“威海发布”消息,10月8日,山东省威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取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限转政策。全面放开商品住房转让限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转让。
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是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即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三是支持高层次人才贷款需求,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高层次人才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为准。四是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时,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
此外,统一首套和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对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