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江西省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从2024年7月10日起实施,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
政策明确,为积极策应做强做旺中心城区“攻坚战”,加快推进“两吉融城”,实现民生共享,从2024年7月10日起,在吉安县、吉水县购(建)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中心城区的贷款最高额度执行。
目前,吉安市中心城区现行贷款最高额度为:1.购买新建商品房,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本地单缴存人和异地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购(建)二手房等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本地单缴存人和异地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多子女家庭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吉安出台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从2024年7月10日起,二孩与三孩家庭执行相同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分别是:
1.二孩家庭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1500元的基础上,每月提高1000元,即二孩家庭每月可提取2500元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频次为每月提取一次。
2.二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在存贷挂钩计算值上上浮50%,但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贷款金额加首付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具体可贷额度视房屋价值、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综合因素核定。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