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文件提出,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将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n”,并对借款申请人家庭计算的可贷款额度设定保底金额。此前的政策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10+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系数n和保底金额,由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房地产市场行情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
同时,菏泽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新缴存人员、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支持力度。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系数n定为20;保底金额定为20万元,借款申请人家庭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
菏泽市还将实施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对于高品质住宅认定,文件明确高品质住宅是指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有关文件要求,经我市住建部门认定的高品质住宅项目。
对于政策叠加使用问题,文件显示,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装配式住宅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不可叠加使用。
今年1月,菏泽市公布的公积金政策显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10万元,即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2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8万元。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