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山东荣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他2018年6月底在山东菏泽购买了一套山东圣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2019年11月31日交房时被告知,业主需额外缴纳3200元太阳能热水器费用才能领钥匙。
圣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一负责人1月18日回应称,菏泽市住建局有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如果不通过环保节能验收,没办法办理交房,也不能给业主办理房产证。“这个费用不属于三项开户费,所以要业主承担。”
荣先生说,他在外地工作,该房子是在其老家菏泽买的,准备今年1月12日结婚时使用,但因为交房需要额外缴纳3200元太阳能热水器的问题,一直和开发商未沟通清楚,从2019年11月31日开始交房至今,因荣先生没有缴纳3200元的费用,一直没拿到钥匙,“现在婚都结完了,婚房都还住不进去,只能空在那里。”
“如果住建局有明文规定,那么开发商应该公示出来让业主看到,更应该在卖房的时候就写进合同里,这样我们缴费才缴得心安理得。”荣先生称,小区还有其他业主拒绝缴费没拿到钥匙,而少数缴费的业主也没拿到太阳能热水器的发票,只有一张收据。
已缴费用户提供的缴费收据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
该小区业主群中一名已缴费业主告诉澎湃新闻,自己家在十楼以下,安装费为2500元,在缴费后开发商确实只提供了一张“太阳能安装费”收据,并没有发票。
交房时物业收费明细,未提及3800元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费用。
荣先生认为,在此前合同中没有写明的费用,不应该后续再交。此外,从荣先生出示的一份“水榭花都6号楼费用明细单”来看,物业提示业主应交的费用里并没有3200元的太阳能热水器费用这一项,“也就是说,我们这个费用是要单独交给开发商的,我觉得开发商就是借机‘薅羊毛’。”荣先生要求按照合同执行,“既然之前未提及太阳能热水器的费用,那就应该是应有配套,要不就退掉太阳能热水器。”
圣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一负责人1月18日回应称,当地住建局有规定新建小区必须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房子验收必须符合住建局节能办的要求,如果通不过环保节能验收,就没办法交房,也无法给业主办理房产证。”
对于为什么这个费用需要由业主来承担,且未在合同中注明?该负责人说:“这个费用不属于三项开户费。”随后挂断电话,未对合同一事回应。
菏泽市住建局节能办工作人员1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30层以下、100米以下的新建小区,热水要采用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体化设计,“如果开发商没有安装节能设备,可能达不到验收条件。”
针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还是业主承担的问题,上述节能办工作人员表示,“住建局没有明文规定,这是一种市场行为。签订合同时如果开发商和业主商量好了,他们可以在合同里写明。我们监管的范围是保证施工质量以及节能达到国家要求,具体的买卖行为我们不监管。对于开发商的行为是否合法,我们不能界定。”
对于上述事件,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学1月20日告诉澎湃新闻,开发商与业主是合同关系,签署购房合同需双方合意,如果在房价之外增加了商品,开发商应该在售房时告知业主或者算入购房成本中,并在购房合同中予以说明确定,“现在他们这种情况,在没有告知业主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交房时又让业主去购买太阳能热水器是不合理的。”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