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溢油被判赔偿168万 21名渔民不满上诉
- 发布时间:2016-02-18 10:07: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金潇
康菲溢油案进展:康菲公司服判 21名渔民上诉
颇受公众瞩目的康菲溢油案又有新进展。今日记者从天津海事法院获悉,去年10月30日,该院一审判决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赔偿21名中国养殖户168万余元后,康菲中国表示服判,而渔民因对赔偿金额不满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中。
2011年6月,位于渤海的我国最大海上油气田、康菲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合作勘探开发项目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事故发生后,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调查组发布报告认为,这是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共污染了6200平方公里海水,其中870平方公里海水受到重度污染。作为该油田的作业者,康菲公司应承担溢油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4年12月9日,天津海事法院开庭审理21名养殖户诉康菲公司、中海油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1名河北省养殖户主张,他们因溢油事故蒙受了巨额损失,索赔1.4亿余元,并要求被告承担703.72万元鉴定费及诉讼费用。其中,渔民栾树海索赔最多,金额达2700多万元。
2015年10月30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康菲公司赔偿21名中国养殖户1683464.4元。事故发生时,中海油不是油田的作业者,也不控制污染源,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康菲公司服判,未提起上诉。栾树海等21名原告渔民对赔偿金额不满意,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天津海事法院院长张勉说,该案审理过程公开透明,庭审和审判采用了微博直播的方式,整个开庭过程都在社会公众监督下进行。对社会比较关注的一些敏感问题进行了公开释明,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为依法妥善审判海洋污染涉众敏感案件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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