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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堪忧 监管措施乏力

  • 发布时间:2016-02-18 09:32:51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张秉军

  日前,甘肃省质监局2015年第四季度烟花爆竹产品监督抽查通报显示,庆阳市流通市场烟花爆竹产品12批次,合格率仅为16.7%,低于全省烟花爆竹产品26.6个百分点。

  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主要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标志不规范,有的产品除标识产品名称外,缺少厂名厂址、燃放说明、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等标志,这是涉及安全性能的重要缺陷;二是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最突出的问题,是引火线引燃时间小于规定的最小值,增大了燃放者的危险程度。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流向市场,成为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

  近年,烟花爆竹监管政策不断收紧,各级对烟花爆竹产品的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也不断加大,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更趋严格。2013年修订发布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在安全性上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产品不应使用双(多)基火药,每个组合烟花的总药量不能超过1200克,比旧标准限定少了一半以上;在产品环保性能上,全部禁用六氯代苯等有毒物质,产品运动部件、爆炸部件及相关附件一般可采用纸质环保材料,不应采用金属等硬质材料。2015年,国家标准委又批准发布了《烟花爆竹组合烟花》、《烟花爆竹礼花弹》、《烟花爆竹包装》、《烟花爆竹标志》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组合烟花、礼花弹的燃放性能、安全性能、药种药量以及烟花爆竹的包装与标志等做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但近三年甘肃省烟花爆竹抽查合格率不足50%,市场监管措施乏力,专项整治收效甚微。

  烟花爆竹工艺简单,民间具有小作坊加工生产能力,而且新旧标准产品成本相差数倍。因此,甘肃省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必须合力发挥“市场之手”与“行政之手”的作用,做到双管齐下,严格生产标准,加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要持续推动烟花爆竹产销合作与连锁营销。目前,庆阳市烟花爆竹批发市场基本规范,但一些非标产品流入市场,既表明产销合作还有一定空隙,也不能排除存在非法经营或非正常渠道进货的问题。因此,进一步打造全透明的产供销垂直体系,实行直线供货,减少中间环节,同时在批发行业推行集团化连锁经营,才能有效控制和杜绝零售商进私货或非标产品流入市场,真正使非标产品无市场立脚之处。

  二是要建立健全生产企业、批发销售、市场监管以及流通消费的全程电子识别管理系统。通过从生产源头入手,为每件产品赋予唯一的电子监管码,实现“一件一码”管理,将电子监管码对应到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动态信息实时采集到数据库,并通过唯一的标识,进行原材料追踪、生产加工过程质量追溯、包装发货追踪等,实现产品真假判断、质量追溯、召回管理与全程跟踪等功能,达到有效对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真正解决监管措施乏力,整治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是启动市级监督抽查机制。目前,烟花爆竹产品省级监督抽查覆盖面较小。以甘肃省庆阳市为例,近年抽查基本在西峰区市场,其余7个县多年未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13、2014年抽查产品均为6组,2015年最多也只有12组,与庞大的市场相差悬殊较大。客观上出现监管盲区。因此,应尽快启动市级监督抽查。甘肃省质监局建议,目前市级法定检测机构尚无烟花爆竹检验资质的问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烟花爆竹产品实施全覆盖式的抽查,不断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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