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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15年烟花爆竹产品抽查合格率85.7%

  • 发布时间:2016-02-03 20:1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3日讯(记者 佟明彪)质检总局近日公布了2015年烟花爆竹产品的抽查结果,抽查产品合格率为85.7%,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引燃时间、部件牢固性、燃放性能、标志,另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湖北省京山县三阳花炮厂、湖南省浏阳市金刚中山烟花鞭炮厂和湖南省浏阳市联胜烟花制造厂在近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产品。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湖南、江西、广西、重庆、四川、陕西、河北、湖北、贵州9个省(市)的300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有43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产品合格率为85.7%,比2014年提高6.7个百分点,比2013年提高6.5个百分点。

  质检总局此次突出抽查了湖南和江西两个集中产区,湖南地区抽查了100批次产品,占该产品抽查批次总数的33.3%,合格率为83%,低于平均合格率2.7个百分点;江西地区抽查了95批次产品,占该产品抽查批次总数的31.7%,合格率为86.3%,高于平均合格率0.6个百分点。

  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引燃时间、部件牢固性、燃放性能、标志。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强制性标准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的理解、掌握和执行还不到位。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本次抽查中有29批次产品引燃时间不合格,其中组合烟花类产品有13批次,均为引燃时间超长,爆竹类产品有16批次,均为引燃时间短于标准规定的3秒。据介绍,标准要求引火线的引燃时间应保证燃放人员安全离开,且在规定时间内引燃主体。引燃时间过短,极易造成燃放者点燃后无法及时离开而被炸伤;过长,则易误导燃放者走近察看而受到伤害。

  抽查结果还显示,本次抽查中有11批次产品部件牢固性不合格,其中7批次产品未使用绿色安全引线,4批次产品引火线安装不牢固。标准规定点火引火线应为绿色安全引线,点火部位应有明显标识,点火引火线应安装牢固,可承受产品自身重量2倍或200g的作用力而不脱落或损坏。

  中国经济网记者还了解到,本次抽查中有8批次产品燃放性能不合格,其中2批次爆竹类产品断火不合格,6批次组合烟花产品出现缺陷检查、燃放效果不合格。另外,有4批次产品标志不合格,标志不清或缺失,易造成消费者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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