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赔付试点在三地推开
- 发布时间:2015-12-09 08:33:14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赵陕雄)质检总局在重点商场推进质量责任首负承诺试点,广州、成都、泸州等地的数十家商场积极响应,为全国商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树立了典范,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和实惠,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情点赞。
广州历来都是商业都会,被誉为“千年商都”。千年商都,质量为本,质量是商业的生命线,也是广州的生命线。广州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的核心内容是,消费者在试点商场购物,享受15天内无理由退换货,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时,试点商场实行先行赔付。几大商场开始试点后,省内外多家媒体竞相报道,商场的销售量不断提升,几大商场负责人相继把试点门店和范围不断扩大。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在广州试点工作会上表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推动落实企业质量责任首负制”。推行企业质量责任首负承诺,是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载体,是提高企业管理质量的具体抓手,是质检总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广州市率先推开企业质量责任首负制度试点,以质量保持经济增长、拉动消费内需、促进民生改善、提升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是从消费者立场出发、简便质量维权的制度创新。实施这项制度后,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时,可以直接找到销售者先行履行“三包”和赔偿责任,用制度创新便利消费者维权,从而让消费者能够踏实放心地购物、心情愉悦地购物。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企业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建设,专门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先后两次发文征求各地意见,鼓励各地先行先试,为全面推开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商场质量责任首负制试点,提出了“逐步构建质量责任追溯链条,倒逼商场加强质量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实现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质量保障机制”的工作思路,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探索具有示范意义的质量工作创新。
广州友谊商店、广州百货、麦德龙和苏宁集团4家重点商场作为首付责任制试点单位,签订了质量责任首负制承诺书。20家供应商代表各自向4家试点企业分别签订质量承诺书。在质量承诺书中,试点商场均明确了惠民承诺内容,对符合其商场退换货相关政策的产品,设置了消费者15天内可享受无理由退换货的统一标准;在纠纷理赔处置上,共同承诺以顾客意见为重,重视顾客质量投诉,在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商场方实行先行赔付,努力把问题和纠纷解决在店门内。
作为销售终端的重点商场,主动公示服务标准,承诺实施质量责任首负,体现了企业的质量担当。目前,友谊集团把首负责任承诺制度试点全部覆盖至其广州所有门店,其余3家企业按照部署将在2015年底前把首负责任承诺制度扩展至广州门店的50%,到2016年实现所有广州门店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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