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刷及口腔器具国标开始征求意见
- 发布时间:2015-11-26 08:32:30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徐风)11月25日,国家标准委就新制定的《牙刷及口腔器具产品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牙刷及日用口腔清洁器具安全卫生指标关乎每个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标准委官方网站查询,提出自己的意见。
据了解,新标准适用于牙刷及日用口腔清洁护理器具产品有关安全的通用技术要求。牙刷产品主要包括成人牙刷、儿童牙刷、电动牙刷、抗菌牙刷等6种;日用口腔清洁护理器具包括舌刮器、牙线、牙签、婴幼儿磨牙器具等7类。
据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级工程师相晓霞介绍,在通用安全要求方面,标准规定牙刷及日用口腔清洁护理器具中应使用安全的塑料添加剂,对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6种增塑剂限量值作出了规定,儿童用产品的可触及材料和部件中6种增塑剂不得超标。标准对牙刷及日用口腔清洁护理器具中可溶性锑、砷、钡、镉、铬、铅、汞、硒或这些元素组成的任何可溶性化合物的元素含量作出限定。标准要求产品不应脱色,入口部位不可有非功能性的锐边、毛刺,非入口部位形状不应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在特殊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对牙刷类产品的毛束拉力、颈部抗弯力和刷毛等提出了明确安全要求。电动牙刷的电安全要求、耐化学性能和植毛头与固定装置牢固度等要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对木制、竹制牙签中二氧化硫的浸出量作出了不应大于600mg/kg的限定,防止牙签中二氧化硫过量残留对消费者的口腔健康带来危害。此外,标准还要求抗菌牙刷生产厂家应有相应的安全性评价报告。
在儿童用产品方面,标准特别对儿童牙刷刷头、儿童电动牙刷可拆卸零部件,以及相关产品饰件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儿童用产品应明示适用年龄范围,可拆卸饰件和不可拆卸饰件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据统计,目前我国生产牙刷及日用口腔清洁器具的企业有近千家,年产量达70亿支,产值近118亿元,出口量约44亿支,出口额近37亿元。本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提高相关产品的产品性能和安全要求,规范引导行业发展。
据悉,该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牙刷分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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