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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账单” 根源是监管缺失

  • 发布时间:2015-10-22 08:32:23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天价账单”

  根源是监管缺失

  □ 李红军

  近日,山东大虾事件尚未平息,无锡又爆出了一颗售价8.8元的“天价话梅”,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10月11日在无锡1881半岛酒店喝下午茶,结账时竟发现10颗话梅的售价高达88元。事件发生后,无锡市物价部门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公布,酒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将予以罚款3000元。

  (据《现代快报》)

  “天价账单”可谓是“宰客不商量”。透过这些个案警示人们:物价监管已是刻不容缓,再也不能让监管沦为“稻草人”。

  近年来,不断有不法商家在账单上“打埋伏”,比如菜单上只写“大虾38元”、“螃蟹55元”,究竟是一只,还是一份,“最终解释权归商家”。很多消费者误认为大虾一份38元,螃蟹55元一份,而到了实际结账时却发现,大虾是38元一只,螃蟹是55元一只。习惯于息事宁人的消费者,常常是自认倒霉;若遇上善于较真的消费者,则要问个究竟,纠纷由此产生。

  笔者以为,“天价账单”之所以屡屡出现,究其原因,除了不法商家缺乏诚信之外,很大程度上源于监管缺失。这些年不知物价监管部门是人手不够还是另有隐情,对一些市场上的欺客宰客现象常常无动于衷,直到消费者投诉找上门时,他们才“果断出击”,对涉事商家又是罚款,又是停业整顿,又是吊销执照,大有与不法商家不共戴天的气概。由此人们不禁要问: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平时多些监管到位,多些体育比赛中的“飞行药检”,不法分子恐怕早就有所忌惮,而不至于恣意妄为了。怕就怕监管措施成了“稻草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的宰客经济。人们常说: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这个“道”即赚钱的合理合法。一只大虾充其量只有几元的成本,一颗话梅也就是几毛钱,你狮子大张口,价格扶摇直上,价格几倍十几倍地疯涨,这样做合情、合理、合法吗?

  要遏制“天价账单”没有什么灵丹妙药,仅仅凭着商家的“良心发现”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出“重拳”,对那些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私定价格、乱埋“伏笔”的行为,必须进行坚决打击,绝不能让“天价账单”成为社会常态。从另一方面讲,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尤为重要。有些消费者“被宰”后,懒得计较,成了哑巴吃黄连,有苦往肚里咽。如此,只能助长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

  作为物价监管部门,必须有一种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别总是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要及时接地气,多到市场上走走转转,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如此做来,定能让不法分子敬畏法律,从而不敢轻易地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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