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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 比宰客更可怕

  • 发布时间:2015-10-13 09:19:18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行政不作为

  比宰客更可怕

  □ 张立美

  饭馆宰客不独是前几年的海南三亚和今日的山东青岛两地,全国各地的景区、车站都有。只不过不同的是,在舆论的高度关注之下,作为旅游城市的三亚和青岛成为了餐馆宰客的样本,然而,在对餐馆宰客事件表达气愤的同时,应当看到,比餐馆宰客更严重、更可怕的事情是,当地职能部门对宰客行为的行政不作为。也正是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才助长了餐馆的宰客风气和胆量,酿成了餐馆宰客的猖獗之势。

  不管是前几年屡屡发生的三亚宰客事件,还是这一次集中曝光的青岛宰客事件,纵观两地对餐馆宰客事件的处理,我们不难发现,都采取了相同的模式。即在媒体曝光、舆论高压之下,对当地的旅游形象和政府公共形象产生重大冲击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和领导才高度重视,职能部门才选择迅速行动,对涉案饭馆给予顶格的严厉处罚,以平息舆论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应的,在舆论还没有高度关注的情况下,只是个体游客寻求合法渠道维权时,职能部门对于饭馆宰客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闻不问,打马虎眼,间接偏袒宰客的餐馆经营者。

  在这一次发生的青岛餐馆宰客事件中,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细节表现,就非常明显地表现出了行政不作为。一方面,当地物价部门以还在放国庆节长假为由,对游客被宰客的遭遇不立即处理,而是等到放假结束之后再处理,完全不顾外地游客的现实情况。但在领导高度重视之后,物价部门立即开出罚单,不再推三阻四。另一方面,出警前去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则说无权处理,随后离开,甚至后来游客报警则直接拒绝出警,逼得游客当着民警的面支付“天价饭钱”。要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宰客额度较高,涉嫌触犯敲诈勒索罪,公安机关不但要出警,还要以刑事案件立案,即便是轻微的,也要对其治安处罚,并非无权处理。

  宰客事件一次又一次的提醒我们,在旅游消费趋向理性的新时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建立城市的旅游品牌,实现旅游经济的长远发展,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法和监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在这一点上,只有行政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依法执法才能达到,而不能行政不作为、行政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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