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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时间:2015-09-30 08:32:55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赵凯丽 本报记者 姚延敏

  8月31日上午10时左右,市民熊女士在滨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顺利领取“荣智(天津)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成为滨海新区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标志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滨海新区正式实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天津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8月3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新设立企业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据悉,“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指原由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该制度的推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是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全天津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延伸和完善,对于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天津市政府的统一要求,8月31日起实施“一照一码”,暂时只限于设立登记。涉及类型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2015年8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逐步变更登记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设立过渡期,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登记企业的执照换发工作,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以继续使用。

  为确保“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10月1日之前,8月31日前登记的企业进行变更登记仍按照现有程序办理,暂不实行“一照一码”。对于已经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的,营业执照变更申请核准后,直接打印“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月1日之后,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将按照新的流程和文书材料办理登记。

  为按时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积极做好812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组织专业力量,全力保障“一照一码”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细化实施方案,积极调试登记系统,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坚决落实“一口统一接件、信息统一录入、流转统一平台、效能统一锁控、一窗统一发证”的联合审批办理方式,整合优化申请、核准、发照、公示等程序,努力提高审批效率。

  8月29日,新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行政审批局、国税、地税等部门工作人员共148人,在塘沽、汉沽、大港、开发、保税、高新区、生态城、东疆、中心商务区9个大厅,对总计135户企业,同步进行了系统测试,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确保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滨海新区范围内的核发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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