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维修后车宽莫名缩水
- 发布时间:2015-06-24 10:32:16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
事故车维修后
车宽莫名缩水
本报讯 (记者曾祥素)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审结了一起汽车维修服务站上诉陈某修理合同纠纷的案件。
2013年1月21日,陈某所有的长城牌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因车厢严重毁损,无法正常使用,故将车辆送至维修服务站维修。车辆维修完毕后,陈某将车取回,在验车过程中发现更换后的车厢比原车厢宽度缩减了16厘米,致使车辆无法通过验车检验,无法上路行驶。陈某将维修服务站告上法庭,要求维修服务站对其车辆进行维修更换,遭拒后,陈某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现场勘验发现,维修后的货车车厢尺寸与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记载的尺寸并不相符,且维修服务站未能提供维修出厂的合格证和所更换车厢生产厂商的质量合格证书,故判令维修服务站退还陈某车厢维修费1.75万元。
维修服务站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认为一审法院未查明被上诉人现有车厢是否为上诉人为其维修更换的车厢就判令上诉人返还维修费,是认定事实错误,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
在该案二审诉讼过程中,经法官的悉心释法析理,维修服务站表示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北京市三中院法官刘茵介绍,实际上,北京市关于机动车维修有着专门的规定,如《北京市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国务院交通部也有专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这些行业法规规定了汽车维修服务站的一些基本行业规则,比如:汽车维修服务站必须取得维修经营的许可,有正规的维修资质。在知晓这些规则后,消费者便可以自行判断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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