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2014年两会建议和议案(6)
- 发布时间:2015-02-28 17:22:18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时习
10、关于进一步完善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庆后
近年来,一些国内企业通过境外商标注册再在境外加工的假“洋奶粉”质量事故频频,进口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被关注。为此,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修改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以及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监管。我们注意到,在已经颁布或即将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到了禁止婴幼儿奶粉委托贴牌加工的规定,尽管这一规定目的是想从生产源头来控制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控制不合格的“假洋奶粉”,以保障食品安全,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可能是因噎废食,既不符合市场贸易惯例,也有损企业和消费者利益。为此,就进一步完善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法律制度提出建议如下。
一、当前不宜一刀切禁止进口婴幼儿奶粉委托贴牌加工
1、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加工贸易是分不开的,我们以前为国外企业贴牌加工赚点微薄的加工费,现在我国企业经过自身的努力和奋斗,经济实力有了较大提高,也创立了自己的自主品牌,利用国外大企业在原料和技术上的优势为我们贴牌加工生产,应该是一件好事,既反映了我国经济地位及企业地位的上升,也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品牌形象。
2、目前婴幼儿配方奶粉及优质奶源在国内仍然属于短缺,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利用国外的优质原料资源作为国内市场的补充应该是有益的,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还能有效抑制不断高涨的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价格。而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完全禁止委托加工的贸易方式,可能反而会加剧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供应紧缺,刺激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价格上升,导致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还会导致非正规渠道流入国内市场的婴幼儿奶粉大幅增加,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完善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加工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为保障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食品安全,防范假“洋奶粉”问题,同时又能满足国内市场需要,建议从以下二个方面加强对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贴牌加工的有效监管。
1、仍允许经过审批批准的国内企业委托国外有资质的企业贴牌加工,但要进一步完善境外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资质认证和监管制度,不论是为我国企业贴牌加工的企业,还是自己将产品出口到中国的企业,都要实行严格的监管。应当在现有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制订境外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资质和条件,所有向中国国内出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境外企业均应按该等资质和条件进行认证。对于经过认证并符合资质和条件的境外企业才允许其产品进口,并允许其为国内企业贴牌加工。
2、落实国内委托境外贴牌加工的企业及代理销售进口产品的企业对其委托贴牌加工与代理销售的产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贴牌加工及代理销售的国内企业除了应负责对境外的生产企业的加工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外,还应对其在国内销售的委托贴牌加工及代理的进口产品承担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
11、关于严格落实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的建议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庆后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转基因技术已经日益普及,转基因相关产品也已日益深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应该说转基因技术在提高农产品产量、提高农产品抗虫害能力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客观上对解决世界性的粮食问题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转基因技术毕竟还是一项新兴的技术,其安全性到底怎样,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这些都还没有定论,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议也比较大,而广大消费者对此则更是不明所以、不知所措。在这种情况下,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广大消费者能够自主选择是否消费转基因食品,就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我国关于转基因相关生物及产品标识制度的建立已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随后农业部又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卫生部也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在这些行政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对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食品,必须进行明确的提示性标注,例如《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就规定转基因食品的标签上必须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应该说,我们的法律规定不可谓不清楚。
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对如何鉴别转基因食品还是知之甚少,更不知道生产转基因食品的企业是否依法进行了标注,以及有关执法部门对于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监管力度到底如何。由于消费信息的不对称、不透明、不及时,造成当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流言盛行,消费者将信将疑,不知该如何选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恐慌。为此本人特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转基因食品相关问题的立法层级,由人大尽快正式立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把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制度确定下来。
2、通过权威新闻媒体系统、长期地宣传转基因食品知识,尽管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尚无定论,但政府应该把如何鉴别转基因食品的知识告诉消费者,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3、执法机关应加强对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执法监督力度,对于未按照法律规定如实标注的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
4、建立转基因食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凡是生产转基因食品的企业,除了在产品上依法如实标注以外,都应该把产品的名称、种类、产量等信息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消费者可直接上网查询,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