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就是工作标准
- 发布时间:2014-10-15 09:33:24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原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4年底率先在全国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按照“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的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3层4大体系21个子体系的1094项标准,为全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引起了同行的广泛关注,被誉为“镇江模式”。
标准化工作实现了窗口的有效管理。在试点工作中,中心始终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意见作为制定标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从办事程序到服务细节,尽可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满意作为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标准化工作实现了行政资源的有机整合。在试点工作中,中心注重发挥集约效应,制定了《城市综合体服务规范》,对多个企业集中办理多个部门的开业手续进行了统一规范;按照“提前服务、一窗办理、一次填报、信息共享、共同审批、全程监控”目标,优化工商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流程,解决企业在注册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重复递交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多等问题。
标准化工作实现了工作载体的不断丰富和创新。中心在标准化过程中,开展了服务标准化金点子征集活动、服务规范视频展示活动、服务标准化演讲比赛等,使服务标准化理念深入到每个工作人员思想中,融入到每个工作人员的服务中,通过活动和评比,激发工作人员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新的服务方式和良好服务行为规范。中心打造的“项目审批百事特(best)”服务品牌在2012年被当地市政府评为“十佳服务品牌”。
标准化工作展现了持续改进的生机和活力。在试点工作中,中心要求窗口善于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灵活运用标准理念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断提出服务新理念,推出服务新项目,制定服务新举措,研究操作新方法,不断充实和完善标准化内涵,各窗口共制定和实施了20多项特色服务标准,通过不断创新永葆标准化工作的活力。
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中心行政效能大幅提升,在前期多次压缩审批时限的基础上,按照审批时限全省最短的要求,对2012年新进中心的许可和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再压缩,平均承诺时限由13.87压缩到6.56个工作日,压缩了52%。服务行为的不断规范,也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在中心委托电信114组织电话回访中,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的平均满意率比2011年增长了2个百分点以上,分别为99.58%和99.27%,均创历史新高。
2012年12月28日,该中心在江苏省地级市中心中首家通过了省级试点验收。政务服务工作从“镇江模式”转为到“镇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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