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操纵三公司股价 责任人被罚没6.5亿元
- 发布时间:2016-05-12 08:42:5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曹霁晨
近日,证监会通报一组操纵市场案,黄信铭等人控制多个账户操纵上市公司股价而被罚没6.5亿元,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昨日,证监会官网正式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黄信铭等六名主要责任人员操纵首旅酒店、劲嘉股份和珠江啤酒等三家上市公司股价的具体细节,其组织策划之严密、账户数量之庞大、资金划转之隐蔽,都令人触目惊心。
账户组“分工明确”连环作案
经证监会调查,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于2013至2014年期间,控制多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首旅酒店、劲嘉股份、珠江啤酒股票,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上述股票的股价,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
回溯违法交易细节,在操纵上述三家上市公司股票的过程中,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等通过控制“黄信铭”、“黄正中”、“刘某轩”、“谢冠华”的普通及信用账户以及“朱辉”的信用账户、“陈囡囡”的普通账户、“广州德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信用账户、“长城证券与深圳前海凯信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收益互换产品”等数十个账户分别组成账户组(简称“账户组1、2、3”)进行违规交易。
在对首旅酒店的交易中,黄正中、朱辉、刘某轩、孔某根据指令,利用账户组1进行具体交易。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8月27日期间,该账户组使用34个MAC地址进行下单委托,其中八个MAC地址对应的交易量占账户组1交易首旅酒店股票总量的比例为63.18%。账户组1交易首旅酒店的资金主要来自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截至2015年8月25日,账户组1交易首旅酒店盈利约1288.26万元。
而在操纵珠江啤酒的交易过程中,朱辉、黄正中、刘某轩、孔某同样根据黄信铭指令,利用账户组3进行具体交易。2014年1月9日至10月15日期间,该账户组主要使用34个MAC地址进行下单委托,其中六个MAC地址对应的交易量占账户组交易珠江啤酒股票总量的75.94%。截至2015年8月25日,账户组3交易珠江啤酒盈利约1.05亿元。
经证监会调查显示,在上述交易中,黄信铭起组织、决策作用,谢冠华参与组织、策划,陈囡囡统计和划转交易资金,朱辉、黄正中执行交易决策并提供交易建议。
对此,证监会认定,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交易首旅酒店、珠江啤酒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即禁止任何人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禁止任何人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前高管参与操纵劲嘉股份
如果在对首旅酒店和珠江啤酒的交易中,黄信铭等人的组织决策和分工协作已令市场愕然,那么,在对劲嘉股份的交易过程中,庄德智的“加盟”则更加引人侧目。
经查明,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4年4月22日期间,通过账户组2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1.114亿股劲嘉股份,金额共计12.74亿元,后通过二级市场连续集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获利后卖出。据了解,该期间共有224个交易日,账户组2在其中160个交易日交易劲嘉股份,共计买入1.86亿股,买入金额21.56亿元,共计卖出1.86亿股,卖出金额23.66亿元。截至2015年8月25日,账户组2交易劲嘉股份盈利约2.06亿元。
该账户组交易劲嘉股份的资金实际来自宋某雷、庄德智,通过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多次相互划转后,再转入上述账户组进行劲嘉股份的交易。
在该案例听证过程中,庄德智代理律师提出申辩意见称:庄德智与谢冠华、黄信铭之间存在委托减持股票关系,与黄信铭签订的《合作方案》实际并未履行,且庄德智未细看《合作方案》的具体内容,不能因此认定其有操纵故意;庄德智向黄信铭、谢冠华提供资金的性质是借款,而非是为操纵股价提供的资金,黄信铭、谢冠华单方面宣称巨额亏损,目的是要非法占有2.5亿元借款。
而证监会则认为,庄德智关于对黄信铭等人操纵劲嘉股份不知情的申辩没有证据支持,相关协议、谈话笔录等证据表明其对于操纵行为知情并提供了资金支持。
此外,记者查阅劲嘉股份2010年年报发现,庄德智2003至2010年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而进一步调查可知,庄德智此前曾因涉及“劲嘉股份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合作”的公告虚假陈述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罚款。事后,其在2011年以身体原因为由辞去劲嘉股份董事和副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在劲嘉股份及其子公司中的所有职务。而如今再度因操纵股价曝光,不得不令人唏嘘。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及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庄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而黄信铭则因在首旅酒店、珠江啤酒和劲嘉股份的上述交易过程中起到了组织、决策作用,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黄信铭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黄信铭违法所得3.245亿元,另处以3.245亿元罚款;对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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