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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A股102起违规:仅三分之一被公开处罚

  • 发布时间:2016-02-16 07:2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苏启桃  责任编辑:李乔宇

  “新国九条”实施以来,监管层对投资者权益愈加重视,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也持续加码,然而这并没有阻挡上市公司继续违规。

  记者统计发现,截至2月15日,2016年A股上市公司有102起违规行为被处分,而违规类型多在信息披露和财务方面。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违规行为居高不下主要在于上市公司及利益相关方违规成本过低。

  违规处理“打折扣”

  2016年初至2月15日,A股上市公司共有102起违规行为被处分,涉及上市公司42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不乏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违规处分,但很显然处罚力度还是太轻。记者发现,2016年已经处分的102起违规中,仅有32起是公开处罚,仅占全部数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余处分方式为公开批评和公开谴责。不止如此,罚款数额较小,合计仅为6464万元,尤其针对个人的罚款,基本都在40万以内。

  以协鑫集成为例,公司自身以及公司16个相关当事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而被深交所处分。据深交所公告,超日股份(协鑫集成更名前)未披露在海外收购光伏电站项目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超日卢森堡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过程中相关股权质押情况;公司虚假确认对上海佳途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收入1.63亿元,导致2012年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虚假记载;公司提前确认对天华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收入2.39亿元,导致2012年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虚假记载。两次累计占2012年半年报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0.96%、占2012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9.18%。

  然而,财务造假的协鑫集成并未受到处罚,最终深交所仅给予超日股份时任董事长倪开禄、时任董事倪娜、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朱栋、时任董事陶然公开谴责,而对李向前、张宇欣等公司高管给予公开批评,对公司本身也仅是谴责了之。

  违规惩罚成本太低

  纵观2016年被处分的违规主体,主要以个人为主,共有74人,而在这74人当中违规行为又主要以违规减持和财务造假为主。

  长信科技大股东东方真空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多次减持公司股份,在减持累计达到5%时未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违法减持的股份数为4481万股,违法减持金额高达9.57亿元。李焕义作为东亚真空的董事长、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仅被证监会罚款40万元。

  无独有偶,雏鹰农牧实际控制人侯建芳也在2014年和2015年三次累计减持达5%股份但未及时披露,也被证监会处罚40万元。

  梅泰诺财务总监赵俊山在去年11月10日-11日卖出公司股票2万股,交易金额856680元,违反了证监会“从即日(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但仅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一边是违规减持惩罚力度低,另一边财务造假成本也较为低廉。与协鑫集成财务造假未被罚款类似的是,*ST舜船2009-2013年年度报告均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但深交所也仅对其进行公开批评,并未罚款。

  虽然监管层三令五申,对违规行为的曝光也日渐增多,但上市公司造假、信披违规等却未见收敛,为什么?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均表示,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违规成本的低廉。“对比罚款数额和上市公司及利益既得者的所得,前者就是九牛一毛。”成都本地一位证券律师告诉记者,要减少A股市场的违规行为,根本的还是要用律法来倒逼上市公司自律,让公司为自己的违规违法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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