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监管新规征求意见 行业自律剑指违法乱象
- 发布时间:2015-12-18 08:39:0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杨菲
12月16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刊出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同批还就私募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私募行业规范监管正式升级,业内对此普遍非常关注。
证券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私募界人士,在多数中大型私募看来,此次新规出台符合市场预期,合格投资者确认、私募宣传推介、基金代销等募集环节规则的细化和明确有利于私募行业未来健康发展。但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新规出台标志私募行业监管的全面收紧,可能会对初创期私募带来压力。
另据记者了解,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等多项管理办法很快也将对外公布。
私募业走向规范管理
日发资产基金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杨迎雪认为,“这次加强私募基金的管理,其实也是之前监管层降杠杆目的的一种延续。最近非法融资导致了不少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类似事件必须在私募基金上遏制。增加了销售流程上的环节,在保护投资人的同时也保护了行业的发展和私募基金的稳定。总体来看,新规对市场影响不大,在二级市场上合规开展业务的公司本身在自身流程上就比较符合协会的要求。”
此前,私募行业监管主要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对笼统。“在这个规定出来之前,私募管理相对还是灰色的,新规进一步细化,对此前的法规形成了良好的补充。就整个行业来说肯定是好事,和我们的设想还是比较匹配的。”上海一位中型私募人士表示。
“最近私募市场有不少负面消息,包括部分网贷平台(P2P)跑路也涉及到私募,这次新规对行业来说是利好,尽管发展得慢一点,但会更加完善。比如做产品的时候,募集方合作的方式方法,投资者确认方式、材料保存,人员是否合规,都非常明确细致。”一位私募基金总经理表示,在他看来,新监管有向公募靠拢趋势,但私募的销售方式其实更加“私募化”,这对初创型公司的业务发展可能会有一定影响,未来是否会涉及分层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包括合格投资者确认、私募宣传推介、基金代销中的部分新规定被市场广泛关注。有私募公司人士解读说,合格投资者确认中最低100万认购门槛被再次强调,对于投资者资产收入也有要求,将来这块可能会有详细规定,比如要求提供财产证明等措施;基金代销这块以前存在监管空白,一些第三方销售机构没有基金销售资格也在经营相关业务,这块被规范明确。当然,私募宣传推介方面趋向严格,微信朋友圈的推广也被明令禁止。“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宣传之前是一些私募违规宣传的普遍做法,显然,监管层也注意到了这方面的问题。”
更多办法待出炉
事实上,除新公布的两项规则及指引外,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等一系列新办法很快也将面世。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洪磊介绍,中国基金业协会后期还拟推出《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与外包规范》。
他还特别指出,对兼营信贷业务的机构不再予以登记,如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担保等;对兼营与投资管理无关业务的机构不再予以登记,如贸易公司等;对从事业务与投资管理有利益冲突的机构不再予以登记。
私募业监管级别有提升的迹象。一位参与《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的私募人士透露,新的信披规定更加严格,除净值外,要求私募按月披露持仓和基金份额,这对公司技术手段和客户系统提出了很高要求。
“很多事情本来就是要做的,为了长远发展,我们公司在合规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也在行业内率先建立了客户信息系统,所以新规定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一位大型私募人士表示。